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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遇车祸 不担主责应认定工伤

2011-01-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问:我亲戚于1月11日在下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请问我亲戚能否认定是工伤?

  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可知道:要认定你亲戚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要结合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下结论;只要你亲戚在交通事故里不是负主要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