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者问:我们单位有一名员工经常旷工,最近又与同事打架,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单位造成了很坏影响,可这名员工曾受过工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对这样的员工,单位能提前予以辞退吗?
律师解答: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和生产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三十九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也可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以上事实和规定,该员工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你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即使该员工受过工伤,单位也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上一篇:工伤赔偿与工伤保险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