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问:我一直在张先生家做家庭保姆。前几天,我干活时不小心烫伤,花了医疗费5000多元。他们说是我自己不小心受伤的,我能否要求他家给我工伤赔偿?
律师答: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你作为家庭保姆,不属于劳动法适用的对象,此事不能按工伤处理。但由于你在张先生家当保姆,与其形成雇用关系,你可以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张先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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