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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同样可享工伤待遇

2011-04-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10年3月1日,农民工赵燕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7月3日,赵燕在检修线路时不慎从三米高处掉下,造成脊椎压缩骨折,构成八级伤残。公司认为,赵燕是农民工,拒绝给予工伤待遇。

  法官点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4年6月1日就发出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其第二条规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本案公司自然也不得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