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问:我在一户家庭做保姆,工作内容包括接送雇主家的小孩上下学。一天,我在送孩子上学后回来的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伤,根据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摩托车司机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但因为肇事者家境十分困难,无力承担我的医疗费,我想请问您,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条中规定,本法的适用范围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所以,如果是雇主以个人名义雇佣您做保姆则不属于工伤范围,如果您与某家政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则可属工伤范围。您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家政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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