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下班就中风了,到底算不算工伤?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成仁,做客由市纠风办、武汉电台及本报《百姓问政》联办的“行风连线”时,市民郑先生咨询了这一问题。
郑先生说,他弟弟今年58岁,湖南岳阳人。在武昌一家电缆厂食堂内打工,已经工作了三四年,单位一直没有办理任何保险,现在每月拿2千元工资。
今年3月1日下午5点多,弟弟下班后,刚走到厂区门口,就感到不舒服,然后到保安室休息,随后很快不省人事。
医院诊断为脑溢血中风,目前已经花费了几万元医药费,家庭无法承担这笔经济支出,因此询问这算不算工伤。
对此,市人社局副局长张成仁回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和死亡或死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工伤。因此郑先生弟弟这样的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郑先生弟弟所在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其弟就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如未办理社会保险,当事人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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