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认定:企业应自职工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工伤认定的申请后,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意见》的形式通知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
2、伤残鉴定: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或停工留薪期满后,由单位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发的《工伤认定意见》,到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评残申报登记。登记时填报《劳动鉴定表》,由市劳鉴办进行伤残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签发《职工工伤残废证》。
3、待遇支付: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伤、工亡认定书下达后,企业应及时指派专人到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支付手续,办理支付手续时需要填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工伤医疗费用审批表》及相关资料,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支付。
上一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如何鉴定
下一篇:工伤认定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