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华菱集团公司职工苏某,男,1954年出生,系公司司机。2004年5月26日晚,苏某所在单位加班,下班后单位领导安排苏某驾驶车辆将加班人员送回家。苏某完成送人任务后,将车送回单位停车地点,步行回家。22时20分许,当苏某行至长沙市新兴街南巷30米处,因巷内无路灯,加之对面驶来机动车辆,车灯刺眼看不清路面,在躲避前方车辆时不慎掉进窨井中,造成右侧睾丸破裂,遂住院治疗。
治疗完毕后,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条例》第14条第6项之规定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行政决定。
7、因工作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
案例 陈某为某环境卫生管理处清洁队职工。2004年9月23日6时10分,陈某在某分管路线进行正常作业时,被一辆机动车撞伤昏迷倒地,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开车逃逸。当地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的《证明》认定:陈某属正常作业时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
该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取证,认为情况属实,根据有关规定,认定陈某在当班作业时被汽车撞伤,属于工伤。
上一篇:干私活受伤不能认定工伤
下一篇:上班途中骑车摔伤算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