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上访造成伤害 能否认定工伤
2011-04-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案例 王某,男,47岁,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2005年3月4日上午9时左右,王某在公司办公楼工作时,见该公司一跳楼自杀死亡职工的家属率人前来反映解决问题,便立即将门关上,从窗台上沿阳台边缘向其他房间转移,试图躲避一下。不小心从二楼摔下,致全身肓、肘、腿多处骨折,软组织严重挫伤。2005年3月10日,单位以该同志系履行职责受伤为由,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后,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