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问:我原来是柳化的员工,在单位受了工伤,1991年由相关部门发了工伤证明书,2000年做了工伤鉴定,当年11月退休。去年年初,柳州市制定政策,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今年1月份,柳化公布出来的“老工伤”人员名单上有我的名字,但在4月份“老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前,公司又告知我没有资格参加:因为我在1998年被分配到柳化下属的化工技校工作至退休,应该算是技校的人。而柳化技校又在2003年4月被分出去,现在属于区直事业单位,所以只能到区直机关单位鉴定。不知道像我这样的情况还能不能参加柳州市的“老工伤”人员鉴定?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答复:柳州市的“老工伤”人员是针对企业职工,而李先生是柳化技校的退休人员,即区直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并非企业退休职工,因此确实不属于柳州市“老工伤”人员的范畴。就目前而言,事业单位职工还没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即使下一步事业单位被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李也是跟单位(区属事业单位)走,而不在柳州市属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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