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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住宿摔骨折算工伤吗?

2011-05-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半个月前,杨飞明被单位派往徐州出差。工作挺顺利,可住宿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在宾馆内洗澡的时候,杨飞明不慎滑倒摔成了骨折。究竟该找谁索赔,杨飞明犯了难。

  出差期间 在宾馆洗澡摔骨折

  杨飞明是南京一家外贸公司的业务员。12月10日,杨飞明被单位派往徐州出差。一天下来,工作很顺利。杨飞明心情大好,当晚便住在了徐州市区的一家宾馆内。“当时我很累,就打算洗个澡就上床睡觉。”杨飞明说,当他刚刚迈入卫生间,突然脚下一滑,摔了个面朝天。

  “我的右腿碰到了盥洗台,痛得不能动弹。”杨飞明说,后来,在宾馆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才勉强爬了起来,并到医院救治。

  找谁索赔 宾馆还是单位?

  杨飞明腿部被诊断为骨折。日前,他已经回到了南京治疗休息。“所有的医药费都是我自己出的钱。”杨飞明说,他觉得自己是在因工出差期间出的事故,单位从情理上应该赔偿他的损失。可是单位却一口回绝了杨飞明的索赔请求,单位认为,杨飞明并不是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无法认定工伤。单位只肯支付杨飞明工作期间的工资,其他赔偿一分不付。

  杨飞明又联系了徐州的那家宾馆,该宾馆的负责人则将责任完全推到了杨飞明个人身上:“是你自己不小心摔倒的,和我们宾馆没有关系。”该找谁索赔?杨飞明思绪混乱之下,只好找晨报法援求助。

  律师:如果宾馆存在过错 可向其索赔

  南京苏德律师事务所张国民律师认为,首先很明显的是,杨飞明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工伤,因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规定,不属于职工“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所以不符合工伤的法定条件。但是,如果宾馆存在过错,比如地太滑又没有提示、光线太暗、设备有问题等,并且是因为这些过错造成杨飞明摔伤,宾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