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去年9月份,我在建筑工地拆除房屋外架时不慎摔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建筑公司支付了医药费用后,与我私下达成调解协议: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我补偿金2万元,我不再追究对方责任。事后,我认为建筑公司支付的补偿金过低,我该怎么办?
律师:你虽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工伤调解协议,但如果所获赔付金额明显低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则该工伤调解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该工伤调解协议无效,并由建筑公司按照条例规定补足你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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