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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再就业受伤算不算工伤?

2011-06-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问:我是资阳一家工厂的职工,2007年我到年龄后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在社保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我因身体好又有一定技术,就到另一家企业打工,上月在工作中不慎受伤,请问我算不算工伤,我该咋办?

  答:你退休后到企业务工,与企业形成的用工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范畴,所以不应认定为工伤或不视同工伤。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所以你所受的伤应当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