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辞职办理中下班途中出车祸 算不算工伤

2011-06-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提出辞职第二天,辞职手续办理中却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吗?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北京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应支付被告何小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576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75726.8元。

    何小姐自2009年6月10日到某公司上班,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约定工资2000元。2010年6月1日,因合同期限快到期,何小姐向公司提出辞职,由于公司审批程序复杂,她只好边上班边办辞职手续。6月6日何小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本次事故中何小姐不负事故责任。何小姐因事故受伤住院治疗半个多月。事后经交警部门调解,事故主要负责人赔偿何小姐损失人民币32500元。

    2010年10月26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何小姐此次受伤为工伤,2010年12月21日,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书,认定何小姐为伤残八级。随后,何小姐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1年2月26日,该仲裁委裁决某公司支付何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576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75726.8元。

     某公司不服上诉,称何小姐曾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何小姐填了正式辞职表格的第二天就发生车祸,非常奇怪,应认定其已辞职,要求撤销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

     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何小姐与原告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何小姐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经劳动部门依法认定为工伤,应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