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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里工伤伤残赔偿有哪些标准

2011-06-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杨某某反映:今年2月,在厂里打工的妻子手指被机器轧伤,住院6天,休息两个月,通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机构鉴定为十级伤残。

  问:国家对工伤伤残赔偿有哪些标准?

  解释:

  根据国务院最近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通知精神:一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本人工资。

  此外,一至六级伤残每月还可领取伤残津贴,直至退休年龄。每月伤残津贴的领取标准为统筹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市2010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37.5元)的不同比例。一级每月领取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级70%、六级60%。

  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享受此待遇。

  五至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同时,还应领到以统筹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我市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37.5元)为基数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为30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为25个月、25个月;七级为10个月、10个月;八级为7个月、7个月;九级为4个月、4个月;十级为2个月、2个月。

  五至十级工伤,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或单位安排工作的,只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到期后,应由社保机构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为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的工伤待遇标准。对未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发生的工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也参考此标准调解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