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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后洗澡摔伤算不算工伤?

2011-06-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问:我是一名高温工作人员,2011年4月2日下班后去单位浴室洗澡,不慎滑倒摔伤,造成右腿骨折。随后我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拒绝,他们认为尽管单位有职工免费浴室,但规章制度中并没有要求像我这种高温工作人员工种在下班后一定洗澡清理的规定,且现天气并不是很热,工作后洗澡并非我必须。因此,我受伤应属私人行为,与工作无关,不应认定为工伤。我想问下公司这样处理对否?

  律师答: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高温工作下班后洗澡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你作为高温特殊岗位作业职工,从事高温作业后,去单位浴室洗去身上的汗水、灰尘,应视为与工作有关联,属于你工作的后续性事物或者收尾性工作,在此过程中如果受到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如其他非特殊岗位的职工 ,下班后洗澡是属于单位的一种福利而非收尾性工作,则洗澡中的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