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李某在上班路上因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了伤,经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清醒后,李某提出,上班途中受伤应该受到工伤保险的赔付。请问,李某的说法对吗?
法律人士认为,最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就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范围作了重大调整,将原来的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事故伤害,调整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的事故伤害。
随着交通工具种类日益增多,员工上下班途中的风险不仅限于机动车事故,也包括非机动车、轨道交通事故伤害等,这无疑是对职工工伤利益的有利保护。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却不会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负主要责任者“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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