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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假打工受伤怎么维权?

2011-09-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湖南大学吴同学来电:我暑假在一家火锅店里面打了半个多月工,没有签合同。上班的时候热汤溢出来把我大腿烫伤了,花了几千元,现在火锅店不管,这算不算工伤呢?

  律师:根据相关规定,在校生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校生没有纳入劳动关系调整范围。对打零工的学生,用人单位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不用交社保、不给加班费,也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不过,学生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仍可以得到伤害赔偿。因为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大学生在打工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并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保险相关内容作出具体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