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为多少
2007-04-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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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次性书面补正材料告知书20日内补正全部材料.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本问题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