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途中中骑自行车摔伤能算工伤吗?
2007-04-20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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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单位孙某在2004后12月21日早晨7时40分骑自行车在去上班的中路途中(家属区到单位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因雪天路滑,不小心摔倒,造成右腿膑骨骨折。
在申报工伤时,主管单位未给申批,原因是:骑车途中自己滑倒造成,没有期他因素影响,不予申报。
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伤?
安环处
安环处:
来函收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下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的伤害的应定为工伤。
该职工虽是在上班路上受的伤,但是,该职工是骑自行车摔倒受的伤,而不是受到机动车的伤害。因此,不符合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的内容,不应算工伤。主管单位不予申报工伤并没有错。
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