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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胺中毒实例

2007-05-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苯胺,C6H5NH2,分子量93.16,为油状液体,有特殊气味,水中溶解度3.4(20℃),能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遇明火、高热或氧化剂能引起燃烧。大鼠经口LD50为442mg/kg、LC50为774.2mg/m3(4小时)。易经完整皮肤吸收。液态苯胺经皮吸收速率比其蒸气约快1000倍,在体内氧化为对氨基酚,代谢中间体产物苯基羟胺是致溶血的主要物质。临床表现主要为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溶血,严重者有肝、肾损害,尿中对氨基酚测定可作为生物接触指标之一。    
      
  实例1 1987年9月11日上午11时左右,上海嘉定区某市属制药厂退热冰车间工人朱某(男,35岁)在常规操作加入苯胺时,由于管道陈旧,导致短到爆裂,苯胺沾染衣服和皮肤,经洗澡换衣后继续工作,下班后感到头晕、恶心,继而出现口唇、指甲紫绀等症状即送医院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事故原因:设备陈旧,年久失修和缺乏必要的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职工也缺乏安全卫生意识和教育,皮肤污染稍做清洗后认为已无大碍而继续工作,导致重复接触,由于管道爆裂后苯胺气体在车间内逸散又加重了呼吸道的吸收,因而中毒不可避免。    
      
  实例2 上海港务局某装卸区装卸王某于1984年11月3日上午在危险品仓库内装卸铁桶装的苯胺时,因仓库内地面曾流散过一桶有泄漏的苯胺,由此王某在一段时间作业后,即出现口唇、指端紫绀及面色苍白等症状,经就近送区级医院职业病科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危险品仓库内有泄漏的苯胺桶污染仓库内环境不作及时洗消处理;仓库内装卸危险化工品又不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装卸工不是化工品的专业装卸工,上岗前未经必要的培训,对所接触的苯胺毒性不知晓,装卸时作一般性货物对待,没有任何自我保护意识。这些是造成这次中毒的主要原因。    
      
  实例3 1983年6片3日,上海港某装卸区安排5名临时工做夜班,在第七泊位装卸桶装苯胺。由于装卸时铁桶已有破损,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晚上连续作业八小时,于第二天早晨6时30分下班后,5人中有4人即刘某(男、30岁)、金某(男,26岁)、蒯某(男、20岁)、杨某(男、30岁)均出现乏力、面色苍白、气急、紫绀、恶心等症状,急送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医治,每人先后住院、病休7天才逐渐恢复健康。    
      
  苯胺一般通过呼吸道、皮肤侵入人体,表现为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引起的以缺氧、溶血等为主的中毒症状。由于临时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呼吸道和皮肤缺乏有效的保护,违反有毒化学品的安全操作制度,对容器破损不作任何紧急洗消处理而继续作业,既扩大了污染面又延长了非正常接触的时间,用工单位对化工品装卸又无严密的巡检监理措施,导致了此起多人中每事故的发生。    
      
  实例4 上海市嘉定区某乡办化工厂生产“油溶黑”染料,主要原料为硝基苯、苯胺。1984年8月17日下午1时,工人张某爬到煤堆上观察反映锅的情况,不料反应锅漏损,锅内的苯胺气体冲出,张顿觉眼前一黑,昏倒在地,急送医院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生产设备简陋,跑、冒、滴、漏严重,操作观察反应锅无固定的安全清洁的岗位,厂方不执行培训制度,操作者不了解苯胺的毒性及其危害,也不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因此中毒必然难免。    
      
  实例5 上海某试剂厂五车间生产试剂钒,即用邻氯苯甲酸钾盐和苯胺,在铜粉催化下缩合而成N-苄基邻氨基苯甲酸,此项化学反应过程较为剧烈。1987年6月5日下午1时,第五生产组的一名操作工在反应结束后清理尾气时,只将进气阀关掉而未同步开启回气阀致气体外逸,巧被第五生产组组长王某(男,38岁)发现,王某即戴活性碳口罩冲入车间将回气阀打开,终止了事故的发展,但由此而吸入了苯胺气体,继而出现头晕、口唇及指甲青紫、唇舌发麻等症状,急送市有关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救治,临床检验高铁血红蛋白为15%,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操作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致气体外逸,抢险者择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当,防护无效而致苯胺吸入中毒,此为该起事故造成中毒的主要原因。    
      
  实例6 上海市金山区某乡办染化厂主要生产靛蓝染料,用苯胺作原料。1994年4月16日上午8时15分,顾某和李某二名机修工进入一只缩合反应锅内对锅中的搅拌器进行焊接,共操作约5小时,至下午2时30分检修结束,此时两人均感到头晕、乏力等不适,下午3时15分时,口唇、指端、耳垂等部位相继出现青紫,即送医院救治,结合职业史及有关症状诊断为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    
      
  车间二只缩合反应锅排空管因无阀门控制,致使一只正在正常生产的反应锅中的苯胺气体倒灌入正在检修的另一只反应锅内。忽视压力容器检修安全操作规程,检修工使用防护面具不当。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致使2名检修工在检修过程中吸入大量苯胺气体而致中毒。    
      
  实例7 上海某储罐有限公司短期内连续发生急性苯胺中毒事故:    
      
  1994年7月1日,两名装卸工赖某和俞某在进行露天装卸作业时,因装有苯胺的桶盖泄漏,两人均感到头晕,恶心等不适。送入医院诊断为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    
      
  1994年7月19日,装卸工何某在吊装苯胺时,因铁桶盖脱落而吸入苯胺气体,当时感到头晕、恶心等不适,送入医院诊断为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    
      
  1994年7月26日,装卸工张某在吊装苯胺时,因铁桶盖脱落而吸入苯胺气体,当时感到头晕、恶心等不适,送入医院诊断为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    
      
  该公司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4例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事故,究其原因,皆因容器桶盖盖置不严而引起。而中毒的工人都是外单位来作业的装卸工,缺乏化工常识和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储罐有限公司无现场装卸化工品的巡检监理制度和措施,不向不闻,由租储单位任意装卸,所提供的又仅是一般简易的手工机械装卸设备。这些事故发生后,公司掉以轻心,认为事故不属于本单位,并未向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也未仔细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听之任之,使得同样原因造成的事故在短期内一再发生,教训深刻。    
      
  实例8 1994年7月30日,上海市化工局所属供销公司某运输公司装卸工郭某和张某在运输装卸苯胺时,两人均有紫绀症状,送入医院诊断为苯胺中毒。    
      
  容器跑、冒、滴、漏,苯胺通过容器的缝隙或桶盖脱落等原因使作业工人中毒。工人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时不穿紧袖工作服、长统胶鞋、戴乳胶手套,处理泄漏事故不及时、不彻底、又不佩戴防毒面具,这些也是发生类似中毒事故的常见原因。    
      
  实例9 上海市闵行区某乡办精细化工化工厂主要生产化妆品增白剂,需用苯胺作原料。曾先后发生多起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事故:    
      
  1994年12月1月,增白剂车间操作工刘某,在打开原料苯胺容器桶时,气体冲出,立即用水冲洗,并送入院,主要症状为紫绀,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1997年9月19日上午9时(上班后1.5小时),增白剂车间职工赵某在抽苯胺时,聋哑人张某出于好奇凑上去观看,时间约1分钟,当赵某发现后马上令张某离开,当时张某没有不适。中午12时许,赵看到张时感觉其面色不对,嘴唇有发黑现象,当时未引起警觉,直至第二天上午10时因支持不住张某才由其兄陪同下去医院就诊,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1997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增白剂车间作业班长杨某,在进行苯胺手工投料时不慎料桶跌落,苯胺溅出,皮肤沾染而致中毒,出现面色发黑,唇、指紫绀,头晕、乏力等一系列症状,送医院急诊治疗,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该厂设备简陋,操作原始,无严格的化工生产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职工缺乏职业安全卫生教育与培训,对苯胺毒性不知晓,无自我防护意识,企业领导麻木不仁,不从中毒事故中吸取应有的教训,无任何整改措施,依然我行我素,按照自己的传统方式生产,才造成中毒事故的多次发生。    
      
  实例10 1984年4月9日晚上11时,上海港务局某装卸区装卸工严某(男,21岁)进入日本籍一艘货轮底层船舱装卸苯胺,因铁桶之间碰撞后,苯胺溢出残留仓内,严某感到有难闻的气味即改去搬运其他物品,临下班时重返原舱装卸苯胺,随即出现口唇、手指青紫等中毒症状,由作业区卫生站将严某急送市有关职业病防治机构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4月11日上午经卫生部门对肇事舱进行测定,苯胺浓度高达240mg/m3。    
      
  该港区于1981年7月21日在某货轮内装卸邻甲苯胺时也发生过一起四例邻甲苯胺中毒事故。    
      
  船舱通风不良,作业时未执行强制性通风措施,遇有包装破损时也不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洗消,致使苯胺在闷热的舱内大量挥发,装卸工缺乏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高浓度的苯胺通过呼吸道、皮肤二条途径进入机体而发生中毒。    
      
  实例11 上海浦东新区某印染厂在生产化纤印花布时以苯胺为染液的主要原料。1997年6月19日下午2时,吴某上班从事配液作业,后发现汽蒸机发生故障,即去整理轧染印花流水线上的布料(约15分钟),至下午5时45分吴某突然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呼吸急促,被其他职工发现后,送至市有关医院救治,诊断为苯胺急性中毒。    
      
  吸风排毒装置效果差。配液岗位及蒸气机岗位均有苯胺逸散,操作时又缺乏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是造成吴某中毒的主要原因。    
      
  实例12 上海纺织局所属某漂染厂精元车间生产过程中使用苯胺,因此车间内设有苯胺化料间。1986年1月2日,车间领导安排外包内做工陈某(女,53岁)和其他两位女工一起清理苯胺化料间的苯胺配料池槽内的垃圾。上午7时半开始清理,一进入作业现场,陈某即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工作一小时后,陈某即感到头痛、头晕,但没有停工,仍坚持到上午11时休息为止,中间呕吐了三次。中午休息时,陈与当班小组长说,下午不能再做此项工作了,实在吃不消。因此,下午当班组长即将陈某调换到其他地方工作,勉强工作到下午4时下班回家。回家后自觉头晕怕冷,家人也称她面色不好。陈某即睡下休息,到晚上11时左右,感到头痛加剧,并伴有恶心、呕吐,家人即陪陈某到医院急诊,医院当班医生诊断为“急性胃炎”,给予对症处理。回家后至1月3日下午6时,病情未见改善,家人再次送其到医院急诊,经医生仔细检查,确诊为急性苯胺中毒,采取了相应的治疗措施,陈的症状出现缓解,病情才逐渐好转。    
      
  该厂以往曾发生多起苯胺急性中毒事故,前后有五起14名工人急性苯胺中毒,如1985年8月就有一起5人苯胺急性中毒事故,也是外包内做工整理苯胺化料间时发生的,而本次中毒事故也就是对1985年8月那起中毒事故时余留下来未处理完的垃圾再次处理造成的。因此,苯胺对人体的危害性厂方应该是清楚的。但是对此厂方一直没有引起重视,既不制订苯胺化料间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也不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因此清理苯胺化料间的工人在对苯胺的危害性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作业,既不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也没有一点自我保护意识,发生中毒后也不知撤离现场去医院诊治,而是坚持继续工作。病情加重后才被送往医院就诊,也不知提供接触苯胺的职业史,致使医生误诊,耽搁了病情。因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厂方安全卫生意识极差,对外包内做工的健康漠不关心,导致作业工人身处恶劣的劳动环境也不知情,最终引起一次又一次苯胺的中毒。    
      
  实例13 上海市南市区某街道的装卸站装卸工李某(男,57岁)较长时间被安排在上海某助剂厂从事化工品等装卸作业。1982年8月13日上午9时,李某在上海某染化厂装运苯胺桶,在搬运时桶盖脱落,溅液沾染二手一足,当即用水冲洗后继续工作,2小时后即出现面色发灰,口唇、指端青紫、胸闷气急、心悸等症状,即急送市有关职业病专业机构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化工品的运输装卸作业,由于包装容器破损或盖子脱落,装卸工缺乏有效的个人防护,或运输中的意外事故,急性中毒不断,本起事故就属此列。    
      
  实例14 地处卢湾区的上海纺织局二纺印部所属某漂染厂精元色布化料间于1985年8月24日发生一起苯胺中毒事故。当日清晨6时许,操作工邱某发现苯胺储油“坦克”标油(即计量)玻管破裂,地面留有溢漏的苯胺残液,即报检修工急修,因检修工无空而未及时抢修。上午约7时30分,邓某等6名搞建筑的农民工进化料间翻修厂房,工作2小时后(即上午9时30分)其中有邓某(男、41岁)、徐某(男、32岁)、赵某(男、10岁)、王某(男、29岁)、钱某(男、25岁)5人相继出现口唇青紫、全身乏力等病状,经淋洗后于中午12时送区中心医院职业病科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下午4时30分(中毒后7小时)卫生部门在事故现场环境测得空气中苯胺浓度为44.8~53.4mg/m3。追索过去,该厂同一精元色布化料间曾于1961~1965年间先后发生急性苯胺中毒事故五起。    
      
  平时缺乏对生产设备安全性的定期巡检,没有及时发现的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储油“坦克”计量玻管发现破碎又不及时组织抢修,地面残液也不作及时洗消处理,在现场有严重污染情况下不采取任何管制措施,让建筑施工人员任意进入被污染的事故现场进行房修作业,也不向施工队人员做告之,该厂也不吸取以往中毒事故频发的教训,无忧患意识,安全管理措施极其疏漏,才酿成了又一起多人中毒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