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两个月前,我一个朋友在工地上干活时,颈椎受伤了,到现在还住在医院里。老板只是支付医疗费用,生活费还有其他的赔偿都不管。朋友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他的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律师:建议你的朋友先去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做工伤认定,只有做出认定后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而且工伤认定是行政行为,如果劳动部门做了工伤认定,但是单位不给他工伤待遇的话,他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在他和单位中的任何一方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部门否定了工伤,你的朋友就可以直接以人身损害为由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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