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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同样享有工伤保险权利吗?

2007-07-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在云南打工的四川籍农民工近日来电询问老蒋,农民工同样享有工伤保险的权利吗?老蒋咨询了相关部门,现回复如下:根据2004年6月1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劳社发〔2004〕18号文《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
  
  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补偿不究过错原则是我国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不究过错,就是指当事人有过错与否与工伤补偿没有必然联系。换句话说,就是农民工的工伤尽管是其违反操作规程所致,但只要不是因违法、醉酒、自残或自杀造成,就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更不能成为农民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