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是辽阳人,最近他到赤峰打工出事了。他在工作中,因溅出的铁屑造成一只眼睛失明。他刚到这个地方打工才两三天,没有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想私了,我们不同意,想问问,讨要赔偿是否要到赤峰打官司。如果是工伤,要按什么标准赔偿?
律师介绍,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或是劳动受伤所在地诉讼。如果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建立。但是这个过程是复杂及漫长的。需要多个环节:首先到被告所在地或是劳动受伤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一方不服,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再由劳动部门确认工伤,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共识,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后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工伤待遇,如果一方不服,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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