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我在工作期间出了工伤,后来经过劳动部门的调解,单位愿意赔偿我4万元钱,并签订了协议,可是至今二个多月过去了,单位仍找各种理由拒绝赔付,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补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李先生可以补偿协议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给付补偿款。
上一篇:外地负工伤到哪里打官司?
下一篇:发生工伤后 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