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中胳膊被卡车碾断法院判定为工伤
2007-07-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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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力(化名)今年23岁,来自湖北孝感。去年12月,蒋力应聘到汉阳某家具厂做搬运工。
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因为家具厂有一批家具要装车连夜运往外地,老板决定让包括蒋力在内的10名工人加班。
第二天凌晨2时左右,家具厂安排工人们吃夜餐。蒋力吃得较快,见工友们还在进餐,便决定在厂门前旁边停着的小推车上小睡一会。没想这一小睡,就睡得特别沉,连进厂装货的卡车声都没听到。一辆准备进厂装家具的大卡车径直从蒋力的左胳膊上碾了过去。后经医院诊断,蒋力为左胳膊下段粉碎性骨折,交警部门认定蒋力不负事故责任。
随后,蒋力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5月,该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蒋力不服,遂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撤销原《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这次,轮到家具厂不服了,认为蒋力是在休息时间,且是偷懒所致的伤害,家具厂没有任何责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这一行政复议决定。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事发当晚,蒋力的工作是从事家具搬运,凌晨2时左右,蒋力是在吃完夜餐后,等待工友开工的时候发生了事故,应该认定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内。因此,蒋力的情形应属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