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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到企业实习发生工伤事故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2007-07-26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编辑同志:
  2004年10月,某高校一名大学生到我建筑公司实习。实习期间建筑公司每月支付生活费600元。2004年12月的一天,该生实习时从14层跌至11层防护网中受伤。建筑公司为其支付了医疗费,请问,该实习生能否申请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林水

林水先生:
  来函收悉。
《工伤保险条例》未对实习生受伤做出特别规定,大学或其他学校的学生到工厂等单位实习,其与这些单位的关系和普通职工的关系是不同的。实习生的组织人事关系仍在学校,而不在这些单位。因此,实习生与所在实习单位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该实习生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为了解决实习生现实中的伤害风险问题,维护实习生的利益,一方面,学校应当就实习中有可能出现的伤害问题与用人单位进行明确的约定,发生工作伤害以后,按约定处理;另一方面,可以为实习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伤害事故,可以进行商业保险赔偿。

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