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派遣形式用工工伤保险责任如何规范?

2007-07-30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答:目前不少建筑施工企业、矿山等高危企业以及大型集团公司的用工方式多采取与劳动力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力派遣协议,劳动力派遣单位所提供的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其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都在劳动力派遣单位。劳动力派遣单位负有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责任。
  
  劳动力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必须在劳动力派遣协议中载明被派遣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内容,约定分担方式,严格用工合同,告知被派遣职工。
  
  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征缴措施,允许企业招用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尽量方便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切实提高参保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