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申报工伤注意事项

2007-11-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申报工伤注意如下:
  
  1、是否存在劳动工伤(劳动者认为是工伤有提供这方面证据的义务)
  
  2、是否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单位负责举证)
  
  3、有关证明文件的取得(交通事故伤害的证明,由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出具;
  
  暴力伤害的证明,由公安刑事管理部门或治安管理部门出具;
  
  见义勇为的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
  
  职工下落不明的,由人民法院出具司法裁定书。
  
  不予出具证明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