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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老板宁肯掏钱打官司 受害人几经周折获赔偿

2007-12-24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位打工农民讨要工伤赔偿款的前前后后

  熔铁炉爆炸,打工农民张洪昌被铁水烫伤,老板把他弄到双流县一家个体诊所,甩下5000元便扬长而去。老板声称,你别认为现在是法治社会,如果你拿10万元打官司,我就拿100万;你拿100万,我就拿1000万,到时候看法律是帮你还是帮我——

  惨状:苦命人任由铁水烫

  故事的主人公叫张洪昌,1977年出生在四川省都江堰市石羊镇复兴村6组一个农民家庭。2000年,家里修房还欠着1万多元,父亲死后又留下几千元医药费,为了偿还债务,张洪昌只好外出打工。他曾在德阳、阿坝等地的建筑工地打杂,在阿坝认识了金川县的藏族姑娘尹才兰,并于2004年结为夫妻。2005年9月,尹才兰生了个儿子,取名张和元。尹才兰嫁到张洪昌家后,在家做农活干家务,照顾张洪昌的母亲。张洪昌则全身心在外打工。

  2005年12月14日,尹才兰突然得到通知,说张洪昌出了事故,正在雅安人民医院抢救,叫尹才兰赶快去医院。尹才兰不知道丈夫出了多大的事故,把两个多月的儿子丢给了奶奶,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尹才兰见到的丈夫,实在是惨不忍睹。张洪昌昏迷不醒,全身55%的面积被烫伤,呼吸道吸入性损伤。3个多月后,尹才兰才从丈夫和工友那里,了解到了事故的基本情况。

  2005年9月,张洪昌经朋友介绍,到四川省芦山县一家机砖厂打工。这是某监狱单位对外承包的砖厂,老板叫王平。王平在经营过程中,私购炼钢设备,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地条钢。2005年12月14日凌晨2时许,张洪昌被安排检修熔铁炉,不料另一台熔铁炉发生爆炸,溅出的铁水像“天女散花”,溅进张洪昌正在检修的炉里。被困炉内的张洪昌衣帽被烧,无处躲藏,几声凄厉的惨叫后,昏倒在熔铁炉里,全身55%的面积Ⅱ—Ⅲ烫伤,尤其头、面部烧伤严重,面目全非。

  事故发生后,张洪昌被紧急送到雅安市人民医院抢救。命悬一线的张洪昌,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可怜:4万元私了定残身

  尹才兰与张洪昌的哥哥张开洪及舅舅赶到雅安后,老板王平不是积极采取救治措施,而是“规劝”尹才兰赶紧把张洪昌转离雅安医院。尹才兰见丈夫体无完肤,浑身溃烂,重度昏迷,不知该不该转院。她问医生,医生告诉他,伤情严重,转院过程中可能发生意外。因此,尹才兰不同意转院。

  然而,老板王平怕“大医院”的治疗费用会是“无底洞”,便给张洪昌的哥哥和舅舅“做工作”,谎称雅安医院条件不好,把张洪昌转到成都,成都的大医院条件好,医治的效果才好。张洪昌的大哥和舅舅认为王老板说得在理,就动员尹才兰把丈夫转去成都。尹才兰坚决不同意,张开洪说:“洪昌是我弟弟,你不珍惜他,我还要珍惜他,你不同意转院,医死了,你脱不了爪爪!(四川方言,要担责任的意思。编者注)”

  人命关天,尹才兰害怕丈夫真的死在雅安的医院,担不起责,成都是大地方,医疗条件好,治疗效果肯定要好些,无奈只好同意转院。

  然而谁都没有料到,王老板并不是把张洪昌转到成都的大医院,而是转到双流县一家个体诊所,王平甩给诊所5000元医疗费,又甩给尹才兰500元生活费,然后就扬长而去。

  一个全身大面积烧伤的重症患者,生命尚未脱离危险,区区几千元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一个镇上的个体诊所,医疗条件有限,哪能奈何张洪昌的伤情。尹才兰为丈夫痛苦,除了泪水却毫无办法。

  家里有多病的老母亲,还有不到三个月正嗷嗷待哺的婴儿,丈夫需要人护理,尹才兰说汉话又困难,不便去芦山与老板交涉,张洪昌的哥哥张开洪与舅舅就去芦山找到老板王平,希望王平支付医疗费。然而王平却告诉他们,冶炼厂真正的老板是王平的朋友,事故发生以后,老板已逃跑了,找不到人了。王平说,看到张洪昌的惨状,他发善心,可以代替他朋友给张洪昌一点资助,不过得签订一个协议,完事以后再不能找他王平了。如果同意就马上签协议,不同意就算了,事故本来就不关他王平的事,他也就不管了。

  “真正的老板逃跑了?”真正的老板是谁,张开洪和他舅舅问了不少人,都是异口同声“不晓得”。张洪昌生命垂危,等着要钱救命,难得王老板“发善心”给予资助,有资助总比老板逃跑了要好。迫不得已,张开洪就同意了王平“发善心”的意见,双方签订了如下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关于张劲洪(即张洪昌)烫伤事故的处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1.经甲、乙双方代表商定有关张劲洪烫伤事故的医疗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伍佰元整,已由甲方代表王平逐次付给乙方代表张开洪。

  2.甲方代表一次性付清乙方代表张开洪医疗及其他费用计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伍佰元整后,乙方张劲洪所发生的一切医疗及其他费用概与甲方代表王平无关,由乙方张劲洪自负所有费用。

  3.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王平(签字),乙方代表张开洪(签字)

2006年1月12日

  张开洪与王平签订的是4.25万的协议,但实际上并没拿到这么多现金,因为在雅安医院的抢救费花了11514.87元,王平在双流的诊所给了几千元,另给了尹才兰500元生活费,扣除这些以后,张开洪实际上只拿到2万余元。回到双流后,张开洪给了尹才兰5000元作为生活费其余则全部交给了诊所。

  就这样,一桩性命悠关的伤害事故,在“发善心”的老板的“善举”下,4.25万就给打发了。张洪昌是死是活,却没人过问了。

  悲愤:亲兄弟畏难而退

  还好,医了一个多月,张洪昌终于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不清醒倒还罢了,一旦清醒,痛苦便折磨着他。全身烧伤部位感染化脓,痒痛钻心。诊所却不断地催促尹才兰快去准备医疗费用,因为张开洪丢给医院的费用已经不多了,不交费就要停药。

  看到丈夫痛苦不堪,尹才兰一个刚从山区嫁来的外地人,一无亲二无故,家里本已欠债1万多元,根本拿不出钱,找亲戚借,又不知哪些亲戚有钱。尹才兰就请张洪昌的哥哥想办法,哥哥说他也没办法。尹才兰希望哥哥还是去找老板,但哥哥说,已和老板签订了协议,找也没用。哥哥表示,只能听天由命,找谁都没用。

  尹才兰实在没法,只好向娘家人求助。娘家父母来看望女婿,见到张洪昌的惨景,除了悲伤掉泪,经济上也是无能为力。

  尹才兰在西藏打工的姐姐妹妹及姐夫妹夫,听说了张洪昌的惨状,就从西藏赶了回来。妹夫李银寿文化高一些,懂得一些法律知识,认为老板王平太不像话,决定去找老板讨说法。李银寿要求张洪昌的哥哥张开洪一起去,但张开洪认为去也没用,因为老板已有协议,再不管张洪昌的事了。李银寿觉得张开洪太软弱,即使叫他去找老板也起不了多大作用,李银寿便和姨姐夫唐建东去芦山,找到老板王平,要王平继续支付医疗费。然而王平却说,他不是老板,老板逃跑了,找不到人。

  李银寿说,王平和张开洪签了协议,王平代表的是老板,他们来,就要找王平讨说法。王平说,协议早已生效了,讨说法也没有!李银寿说,那个协议是无效协议,现在是法治社会,由不得王老板乱来!

  王平说,你们能怎么样!你别认为是法治社会就能把我王平怎么样,我到处都有人,你如果拿得出10万元打官司,我就拿100万奉陪,你拿100万,我就拿1000万。你别认为是法治社会,到时候看法律是帮你还是帮我!

  王平还说,他和张开洪签订了协议,钱也给了张开洪,要找,找张开洪要钱去!他王平发善心做好事已经做到头了,再也找不着他了。再说,你李银寿,你唐建东,是张劲洪什么人,你们和张劲洪沾不着边,没权来找我!

  李银寿、唐建东两人气得拳头攥得出火来,依了他们的脾气,恨不得饱揍王老板一顿。然而,还不等他们做出表示,王老板却说,“怎么,你们敢打人么,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你们敢动手,小心你们走不出这个地盘!”

  李银寿、唐建东气得咬牙切齿,却毫无办法。兄弟俩回到诊所,把张洪昌的哥哥和舅舅叫了来,商量怎么办。张开洪却无可奈何地说,没得办法,只好听天由命。

  李银寿对张开洪的说法很气愤,就责备张开洪和他舅舅不该与王平签那样的协议,既然是张开洪签了协议,张洪昌治疗要钱,张开洪就得拿钱出来。张开洪说没钱,双方为此大吵起来。张开洪绝情地说,伤了的是他的亲弟弟,是死是活是他们张家的事,用不着外人来管!

  李银寿听了这话,认为张开洪太没人性,根本就不管亲弟弟的死活,万分愤慨的李银寿忍无可忍,挥起拳头几下子就把张开洪打倒在地。尹才兰见状,害怕打出更大的祸事,赶紧跪倒在地,抱住妹夫的双腿,叫妹夫别打了。伤痛不已的张洪昌也说,他命孬,遇上这样的灾难,是死是活,就听天由命吧,请姨妹夫别管他的死活了。李银寿苦痛不已,却又无可奈何,只好睹气一走了之。

  尹才兰的亲属见张洪昌的亲哥哥那么绝情,一个个也都气愤而又无奈地离去了。尹才兰陪在丈夫身边,心里挂念着家中多病的婆婆和年幼的儿子,伤心和痛苦使她泪水长流。

  为了节约钱,凡是张洪昌不输液的时候,尹才兰就去捡垃圾,卖了钱做生活费。捡得多,一天可以卖五六元,捡得少,则只能卖两三元。无论多少,这都是她和张洪昌两人一天的生活费。有时候,捡的垃圾只能卖两三元,两个人一天就只能合吃一碗面条。即便就是这样,当她把张开洪从王老板那里拿来的5000元又全部投入到张洪昌的治疗中以后,诊所仍然发出通牒:没钱了,再不交钱就走人!尹才兰实在拿不出钱,诊所说,这里不是慈善机构,也不是为张洪昌开的诊所,诊所的人也要吃饭,没钱就请离开诊所,如果不走,对不起,只好叫人把张洪昌弄出去。

  哭天无路,求助无门,2006年3月4日,尹才兰只好请了两个拖三轮的师傅,把张洪昌弄出医院,住进了一家个体旅馆,意在听天由命,让张洪昌等待死亡。

  维权:恶老板现形赔钱

  张洪昌在旅馆里住着,伤情还在恶化,烧伤化脓,既痒痛又恶臭。旅馆老板看不下去,叫走人。尹才兰走投无路,想去寻死,却又放心不下年幼的儿子,更不忍心抛下伤痛的丈夫。孤立无助的她,坐在旅馆门口大哭,过往行人关心她,询问她的情况,有好心人同情她,就向四川电视台经济频道拨打了新闻热线。

  2006年3月9日,四川电视台专题节目报道了张洪昌的不幸遭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四川省总工会法律工作事务部部长杨小红看了报道,非常震惊。3月11日,杨部长和张莹副部长带领工作人员来到双流县,经三轮车夫的指引,在一家小旅馆见到了痛苦不堪的张洪昌。杨部长对张洪昌的惨景非常同情,当即以省总工会的名义向张洪昌捐助1000元现金,并与四川省武警消防总队医院联系,当即把张洪昌转到了武警消防总队医院。在没有交付分文医疗费的情况下,总队医院及时给张洪昌做了抗感染治疗、抑制疤痕增生及行嘴部整形术。

  住院治疗,必须要钱。杨部长决心为张洪昌讨回公道。随即,杨部长与四川省司法厅取得联系,希望司法部门给张洪昌提供法律援助。省司法厅十分重视,随即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四川维康律师事务所指派钟瑾律师、省总工会法律事务部则指派恒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斌与省总工会、省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组成工作组,开始了历时一年多的艰苦维权。

  联合工作组到芦山县苗溪山调查了解到,某监狱所属的苗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责任公司)于2002年7月,将其所属机砖厂(以下简称机砖厂)承包给自然人王平,承包期为15年。王平在承包期限内,使用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因此,王平只有对机砖厂的经营权,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责任公司承担。因此,责任公司依法应承担张洪昌的工伤待遇。

  然而当工作组与责任公司领导及机砖厂承包人王平交涉时,责任公司及机砖厂口气一致地咬定,责任公司和机砖厂根本就没有聘用过张洪昌,与张洪昌既没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没有给张洪昌发过工资,机砖厂也根本没有冶炼锅炉这一生产设施。承包人王平的一个朋友在其承包的砖厂旁开了一个冶炼厂,张昌洪是在冶炼厂上班受的伤,与责任公司及机砖厂没有任何关系。张昌洪受伤后,王平从人道主义出发,代替朋友先后垫付了4万多元医疗费和补偿费,并代表朋友与张洪昌的家属签订了处理协议,王平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实在要钱,就请找冶炼厂的人,根本就找不着责任公司和机砖厂。

  工作组请求提供“冶炼厂”负责人的情况,责任公司和机砖厂负责人均振振有词,说不关他们的事,他们没有义务为工作组提供任何情况。工作组不是做好事维权吗,这种事只有工作组自己去找了。

  面对责任公司和机砖厂的恶劣态度,杨小红部长及工作组成员都很义愤,大家商议认为,必须抓住铁的证据,才能为张昌洪讨到公正。

  于是,工作组决定从营业执照入手,查清冶炼厂的来龙去脉。先从外围调查,因事故所在地系监狱系统特殊环境,很少有外来人,而当地人均众口一词说“不晓得冶炼厂是怎么回事”,并且事故发生后,冶炼厂的老板已去向不明,找不到人了。

  但是,工作组毫不气馁,深入调查,终于在芦山县工商局查到了2005年7月8日一份《关于对王平非法生产地条钢的处罚决定》(芦工商经处字[2005]第10号)认定:王平在未取得有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地条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其行为已违反了《质量法》,处以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行为,并处以1万元的罚金。

  这个处罚决定证明,冶炼厂的老板就是王平。而王平在被责令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仍然继续生产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伤害,事故发生后为规避工伤保险责任而与张昌洪的亲属签订赔偿协议,其协议是在未受当事人张昌洪委托的情况下签订的,应是无效协议,张昌洪虽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王平承包机砖厂与责任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责任公司是事实上的法人,张昌洪应属责任公司职工。其在工作中受伤,应属工伤。

  为此,工作组受张昌洪委托,向雅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06年4月14日,雅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昌洪为工伤。

  有了工伤认定后,工作组继续给责任公司及第三人王平做工作,希望支付张昌洪在消防总队医院的治疗费,但责任公司和王平均置之不理。张昌洪在医院的费用已达到3万余元时,工作组二次奔赴芦山,于8月21日通过芦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责任公司先予支付拖欠的医疗费30288元,后续治疗费5万元。

  之后,张昌洪在消防总队医院继续治疗近3个月,于2006年11月3日初步治愈出院。

  张昌洪出院后,工作组领着张昌洪又第三次赶赴雅安,帮助张昌洪申请伤残劳动能力鉴定。12月23日,雅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伤残。责任公司和第三人王平不服此鉴定,申请再次鉴定。2007年4月7日,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仍然作出五级伤残的鉴定。

  鉴定结论出来后,工作组又多次协商要求责任公司与第三人王平按相关工伤规定支付张昌洪的医疗补助和伤残补助金,但责任公司仍置之不理。无奈,工作组于2007年6月29日第四次奔赴芦山县,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主持下,经过几乎一整天的协商,第三人王平终于答应再一次性支付张昌洪补助金6.2万元。

  鉴于王平系自然人,经济上有一定困难,工作组经与张昌洪商议,同意了王平的赔偿,当天即从王平处拿到了6.2万元现金。

  至此,在四川省总工会、省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桩艰难的维权活动就此落下了帷幕。

  反思:问题不在法制观念

  在这场维权活动中,有一个人特别令人感动,那就是省总工会法律事务部部长杨小红。在维权过程中,杨部长就身体有病,但每次去芦山,杨部长都是亲自前往。尤为可贵的是,工作组从工作人员到律师,全都是女同志,她们不畏强势,不辞辛劳,从事故所在地到芦山县到雅安市,来来往往,反反复复,搜集证据,终于为张昌洪讨回了公道。然而令人悲痛的是,杨小红部长却不幸病倒,于今年春节后去世。就在病床上,杨部长还牵挂着张昌洪,要求工作组坚持下去,一定要为张洪昌讨回公道。杨部长的精神,感动和激励着工作组的同志,也感动着其他知情的人们。

  本案从另一方面反映了打工农民维权的艰难。试想,如果不是省总工会、省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张昌洪能有今天吗?本案还从又一个方面反映出一些强势群体对法律的藐视。文中所涉及的公司及其承包人的所作所为,说明了什么呢,是他们法治观念不强吗,应该不是。因为,发生事故居然规避责任,绝不是法治观念不强可以解释的。正如王平所言,宁肯拿钱出来陪受害人打官司,也不愿赔偿受害人,如此轻视弱势者的性命,岂不一目了然。创建和谐社会,绝对要讲人性,要重视人的生命权,忽视生命权,又哪里来的和谐社会!

  相关链接

  地条钢:所有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熔化、在生产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都属于“地条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