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运行中遇到什么情况应紧急停炉?怎样操作?
2004-01-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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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到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他异常情况危及安全运行。
紧急停炉的一般操作程序是:立即停止添加燃料和送风,减弱引风;设法熄灭炉内明火,层燃炉可以用砂土或湿灰灭火,链条炉可使炉排快速运转,送燃煤到渣坑,燃油燃气炉停止燃烧器的运行;灭火后,打开炉门、灰门及烟道挡板,以加强通风冷却;关闭主汽阀,开启空气阀。安全阀和过热器疏水阀,排汽降压;通过排污和上水更换锅水,锅水冷却至70℃左右允许排水。但因缺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上水,并不得开启空气阀及安全阀快速降压,以防止锅炉受到突然的温度和压力的变化而扩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