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锅炉尾部再燃烧事故的措施
2005-12-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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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期执行空气预热器吹灰工作。在点火、停炉及锅炉负荷低于25%额定负荷时应进行连续吹灰。
2.每次停炉后,检查预热器受热面的积灰情况,并对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水冲洗。
3.应避免长时间油粉混烧和低负荷运行,以防止可燃物在预热器受热面积存。
4.加强油枪的定期维护和定期试验工作,保证油枪雾化良好,并利用每次升、停炉机会做油枪配风试验。
5.合理调整燃烧,保持适当的炉内过剩空气系数及空气均匀性,提高燃尽程度。
6.升炉期间经常检查油枪着火及雾化情况,保证油压油温在规定值以内,确保油粉混烧的燃烬程度,并采用大能量点火方式,发现油枪雾化不良要及时停运,并联系检修处理。
7.锅炉冷态启动时,尽量等满足着火条件后,再投粉,密切注意炉膛负压的变化,防止熄火造成未然尽的煤粉在烟道内积存。
8.保持制粉系统运行稳定,煤粉细度合格,均匀性好,严防粉位过低造成给粉机自流。
9.保持燃烧稳定良好,动力场良好,根据负荷、媒质情况进行合理的配风,严防火焰偏斜,杜绝无风区。
10.当发现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前烟温不正常升高时,应就地检查确认尾部发生再燃烧时,应立即停炉,关闭风门、挡板。
11.当一台空气预热器因故停运时,应及时降低负荷,控制空气预热器前烟温、排烟温度,并进行人工盘车。
12.当两台空气预热器均故障停运时,应立即停炉。
13.加强烟道堵漏工作,消除烟道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