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锅炉空气预热器的传热元件在出厂和安装保管期间不得采用浸油防腐方式。
2 锅炉空气预热器在安装后第一次投运时,应将杂物彻底清理干净,经制造、施工、建设、生产等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应设有可靠的停转报警装置及联锁自动关闭烟气、空气侧挡板的保护,完善的水冲洗系统和必要的碱洗手段,并应有停炉时可随时投入的碱洗系统。消防系统要与空气预热器蒸汽吹灰系统相连接,热态需要时投入蒸汽进行隔绝空气式消防。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在空气及烟气侧应装设消防水喷淋水管,喷淋面积应覆盖整个受热面。
4 在锅炉设计时,油燃烧器必须配有调风器及稳燃器,保证油枪根部燃烧所需用氧量。新安装的油枪,在投运前应进行冷态试验。
5 精心调整锅炉制粉系统和燃烧系统运行工况,防止未完全燃烧的油和煤粉存积在尾部受热面或烟道上。
5.1 锅炉点火前必须对炉膛及尾部受热面进行充分吹扫。
5.2 锅炉正常运行期间保证空预器前烟气含氧量在规程规定范围内。
5.3 保证合理的煤粉细度,精心调整锅炉燃烧,防止未完全燃烧的煤粉带入烟道,造成可燃物在烟道内的沉积。
6 锅炉燃用渣油或重油时应保证燃油温度和油压在规定值内,保证油枪雾化良好、燃烧完全。锅炉点火时应严格监视油枪雾化情况,一旦发现油枪雾化不好应立即停用,并进行清理检修。
6.1 油枪点火不成功应立即关闭燃油速断阀,避免大量燃油喷入炉内。
6.2 每支油枪应设有火焰监测保护,检测不到火焰自动关闭燃油速断阀。
7 运行规程应明确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烟道在不同工况的烟气温度限制值,当烟气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停炉。利用吹灰蒸汽管或专用消防蒸汽将烟道内充满蒸汽,并及时投入消防水进行灭火。
8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进出口烟/风挡板,应能远方开关操作,且关闭严密。
8.1 起动前应做回转式空气预热器进出口烟/风档极严密性及灵活性试验。
9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冲洗水泵应设再循环,每次锅炉点火前必须进行短时间起动试验,以保证空气预热器冲洗水泵及其系统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具备随时投入条件。
10 若发现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停转9立即将其隔绝,投入消防蒸汽和盘车装置。若转子盘不动,应立即停炉。
11 锅炉负荷低于25%额定负荷时应连续吹灰,锅炉负荷大于25%额定负荷时至少每8h吹灰一次,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烟气侧压差增加或低负荷煤、油混烧时应增加吹灰次数。
11.1 停炉前应对空气预热器全面吹灰一次。
11.2 对煤粉直接点火燃烧的,在起动时应连续吹灰,并严密监视炉膛燃料状况和尾部烟气温度。
11.3 安装燃气脉冲装置进行空气预热器吹灰的,应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严密性,防止停运时燃气泄漏。
12 若锅炉较长时间低负荷燃油或煤油混烧,可根据具体情况利用停炉对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中层和下层传热元件;若发现有垢时要碱洗。
13 锅炉停炉1周以上时必须对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检查,若有存挂油垢或积灰堵塞的现象,应及时清理并进行通风干燥。
14 对热备用需经常点火升压的锅炉,需加强对空气预热器换热元件的检查,及时碱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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