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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车房起重安全技术措施

2010-06-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绞车房起重安全技术措施

  1.起重前,负责人要合理布置吊运方法,明确各起重人员的任务和责任,明确指挥信号。起吊工作应由专职起重工负责。

  2.起重前,所有起吊用具及悬挂点都必须经过起重负责人确认后方能使用,否则禁止使用。电工必须提前将该设备的电源切断并拆除;钳工则应提前将设备各有关联结螺栓拆除。作业地点可洒木屑防滑。

  3.负责人应根据起吊设备或各部件的重量确定起吊用具,起吊用具的额定承载量必须大于或等于被起吊物重量的3倍。

  4.负责人应站在能看到设备起吊全过程和所有施工人员全能看到的位置,以便于指挥。若后者个别不能兼顾,应配备助手传达指挥信号。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相互照应、相互提醒,并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5.起重时,绑扎要牢固,绳扣要合理,起吊点(重心)要正确。起吊物上方不准站人,下方不准行人或停留;严禁将手脚等身体部位伸入起吊物的下方;起吊物吊运方向不准有任何障碍物;人工搬运配件时,要步调一致,注意轻拿轻放。抬运炙热物体时(如:加热后的齿轮联轴器),人员身体要保持在三公寸之外,以防灼伤。

  6.起吊重物时,开始应慢速。在升高到二十公分时,检查各部绳索受力情况均匀对称、重力正确后才能继续起吊;并应随时注意各受力点受力情况。重物就位固定前,禁止松开吊装索具。非就地固定重物落地时应用方木垫平并塞稳,然后再松开绳扣。

  7斜向吊运重物时,工作人员不得站在物体的正面,应站在其侧面。当天吊装、搬运不能到达要求位置的物体,收工前要做好防滑、防松、防碰撞等措施,并采取固定措施加以固定,使其牢固可靠。

  8.需高空从事起吊工作时,应系牢合格的保险绳。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晕高症等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登高作业,登高用的梯子必须经过检查合格、牢固,并有专人扶梯,防止滑脱。作业点下方位置严禁行人或停留,并应有专人在其周围加强警戒。

  9.起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起重工操作规程”认真执行。现场干部必须认真把好安全关。

  10.起吊工作结束后,应由负责人检查并清理现场,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