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副井提升设施中提升罐笼、提升钢丝绳已组装挂设完毕,为方便提升系统顺利运行,需要对井底马头门处摇台底梁及摇台支梁进行焊接,在井底马头门处需使用氧气焊,特制定以下氧气焊施工安全措施,望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遵照执行。
二、施工组织安排 :
施工地点 : 副井井底马头门
施工时间 :2012年6月11日8:00- 24:00
施工负责人:张清山、马风云
专职安检员:石云峰
专职瓦检员:张彬
专职电工:田文杰
氧气焊人员:李海军、石世强
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需要进行氧气焊作业,项目部必须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通知,并再次确认烧焊时间、地点。
2、动火前,必须向煤化工分公司调度中心电话申请,由分公司调度中心派专职瓦检员、安检员进行现场施工条件确认。在施工前检查实施氧(气)焊地点的瓦斯浓度,并按规定悬挂瓦斯便携仪,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可允许施工。在施工期间瓦检员连续检查瓦斯,在浓度超过0.5%时,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命令,立即停止施工。
3、施工期间,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场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按章操作。
4、施工氧气焊期间,项目部派专职瓦检员在施工现场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施工时,机电队负责,在确保矿井供电系统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合理选择电源侧电器设备;其电源侧电器设备接线必须符合井下电器防爆要求。
6、施焊人员带火源入井时,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所带火源由施焊人员负责,不得丢弃、乱放或转交他人。
7、施焊前清除施工地点的易燃物并洒水降温,必须有水源、水桶、干粉灭火器2台、0.8m?沙箱、沙袋、铁锹等。
8、乙炔瓶与氧气瓶安全距离5m以上,并远离明火10m以上,在井筒内施工,不能保证气瓶与火源距离在10米以上,必须在气瓶与火源之间加不燃性材料隔离火花,并保证气瓶不得在火源下方;乙炔瓶不得倒置,氧气瓶应有防护,以防损坏,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乙炔瓶应有防火星溅落设施。
9、烧焊前在井底马头门两侧10米距离处及井口10米范围拉设警戒线,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同时副井井架严禁施工,烧焊完两个小时后汇报矿调度室。
10、人员、物资在主井进行升降,入井前与三十一处施工单位调度协商办理入井手续,其中氧气、乙炔分罐下放至井底,严禁人物混装。
11、氧气瓶和乙炔瓶放置应固定,乙炔瓶必须站立使用,用时同时打开,不用时立即关闭,用完的空瓶及时换下,运到安全地点,乙炔瓶、氧气瓶不用时立即升井。
12、施工现场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储存一定数量的氧气、乙炔,两者应分类放置,规范管理,保持安全距离,并配备消防器材。
13、每当停止氧气焊施工时,应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或关闭氧气、乙炔总气阀,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以及可燃气体泄漏;井下施工完毕,气瓶应及时升井。
14、施焊人员应穿戴绝缘胶靴及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以防触电。
15、拆接电焊机电源由专职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井下电工作业有关规程。
16、施焊地点必须有接受火星材料,材料规格为0.8m*0.8m,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干净。
17、施焊工作完毕后,必须认真检查施焊地点及下方的物件,并对工作地点再次采取喷洒水处理,设专人检查,一小时后,确认没有引发火灾隐患后,方可撤离人员。
18、施焊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施焊时,割炬不得指向人,以防烧伤。
19、井下口马头门处施工时,必须佩带安全带,遵循高挂低用原则并生根牢固,井底施工时,副井井口停止施工,严禁平行作业。
20、井下电气焊施工作业时,井底马头门两侧严禁放炮,待双方单位协商完毕,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处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20、施工前,认真贯彻本措施,并做到签字,施工过程中,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措施内容要求组织施工。
21、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学习氧气焊操作规程。
22、井下氧气焊时,保证通风,并防止烧焊火星到处溅射。
23、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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