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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驾驶汽车技术要领

2013-05-08   作者:李书印 郭亚州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 、安全规定

  1.汽车驾驶员必须持有交通监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件,熟悉车辆性能,方能单独驾驶。

  2.驾车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养路费票证等证件。不得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不准将车交给不熟悉该车性能及无证人员驾驶。

  3.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它交通安全规章制度,服从指挥、服从检查,积极维护交通秩序。

  4.驾驶车辆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准做与驾驶无关的事情。

  5.改驾新类型车,必须先熟悉新车结构和技术性能,然后才能上路。

  6.各类汽车都必须配备小型灭火器。

  7.汽车发动机未熄火时,不能往油箱内添加燃料。

  二、行车前保养要点

  1.启动车辆前,应先按照例行保养条例,做好检查。

  2.带有液压转向装置的汽车,当液压泵缺油时,严禁启动发动机。

  3.冬季启动发动机前,应先进行预热。

  4.禁止在道路情况复杂,以及没有可靠的制动条件的情况下,采用溜坡或倒车等方法启动车辆。

  三、车辆安全起步要点

  1.发动机启动后,必须待各仪表指数达到安全规定后,方可起步。

  2.车辆起步前,要认真查看,确认车下及周围无人,畜和障碍物后,方可关好车门起步。

  3.上坡起步时,要防止汽车后滑,在操作油门踏板、手制动和离合器时,注意协调配合,使车辆缓缓起步。不允许不用手制动,而用右脚兼踏油门制动的方法在坡道上起步。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起步时,要防止打滑,注意不能猛踏油门和猛抬离合器。

  5.起步后,应适当调整百叶窗的开度,使冷却水温度稳定保持在80℃~90℃。

  四、行驶中安全技术

  1.选定适当的速度驾驶,严禁超速行驶。

  2.保持前后车的安全距离,天气不好时,应适当延长与前车的间距。

  3.行驶中,应精神集中,随时注意观察车、马、行人的动态,做好采取应急措施的思想准备。

  4.行驶中,要注意观察各仪表的工作情况,察听机器,底盘有无异常音响,发现问题,停车排除后方可继续行驶。

  5.会车时,应判明道路交通情况,尽量选择合适地点交会。不得在单车道、隧道、急转弯处交会。

  6.在阴、雾、雨、雪或晨、昏等能见度降低的情况下会车,应降低车速,加大两车的横向距离,必要时应停车避让。夜间会车,应在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外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

  7.超车时,应选择道路宽直、视线良好、左右两侧均无障碍,并且前方150米以内无来车的路段进行。超车时,需开左转向灯,并鸣喇叭通知前车,夜间须变换远近光灯示意,确认前车让超后,与被超车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从左边超越。超车后,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8.各种车车辆必须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9.在道路、气候、交通等条件允许,本车技术状况正常,并且能确保安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情况下,为减少机件磨损、节约燃料,可以滑行。

  10.滑行一般采用脱档不熄火的方式,以便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抢档,利用发动机的制动作用控制车辆。

  11.倒车时,应先看清道路、环境情况,选定进退目标,发出倒车信号。有人指挥时,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12.转向倒车时,应掌握“慢行车、快转向”的操作方法,随时注意车前车后的情况。

  13.在铁路道口、单行路、弯路、陡坡等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准倒车或掉头。

  五、安全停车技术

  1.停车前,应减速或脱档滑行,并以方向灯或手势示意后方来车及行人注意,缓慢向道路右侧或停车点停靠。

  2.在交通法规定不准停车的地点,严禁停车。

  3.夜间在道路旁停车,要打开示意灯和尾灯,防止碰撞。

  4.汽车因故障停车在路中央时,应设法推移至道路右侧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因爆胎、断轴不能立即移动的,应在车前后设置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