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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安全知识培训是关键

2003-10-29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条例、制度不可谓不全,煤炭行业关于煤矿灾害事故的论述和案例不可谓不多,最近各级政府抓安全生产的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一边是“力度加大,常抓不懈”,一边却是“防不胜防,事故不断”。这一矛盾现象引起了人们的深思。

在诸多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因素中,矿工缺乏安全知识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最大隐患。因此对矿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当务之急是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矿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突出全员性、预防性的安全管理,变被动防御型为主动进攻型的安全管理,提高矿工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自我保护、自我控制、自我防范”(自保、自控、自防)的安全意识和能力,这是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上策。

                                          为啥要培训

乡镇小煤窑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又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虽然“没有不怕死的”,但又不知道如何“保命”,“自保、自控、自防”的安全意识难以形成。笔者督查过的某乡镇煤矿既有镇办、村办的,又有个体合作办的,是该乡镇的经济支柱,其从业人员千余人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工人寥寥无几,多数为本地农民工。农民来煤矿就业是为求生存、图赚钱,头脑灵活一点的人面对小煤矿恶劣的作业环境、较低的工资待遇、落后的生产技术条件,早都另谋高就了,剩下来的人员素质不言而喻,若不对其强化安全知识培训,如何保证安全生产?

矿工采煤的生产技术是靠师傅教徒弟的“传帮带”形式。小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是薄弱环节,师傅就不懂多少安全知识,能够传给徒弟的只是有限的经验,大多数是通过听文件、学规定、井前口头教育,才对安全知识有一些肤浅的了解,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因此,明知是违章、违规作业,还是自觉不自觉地蛮干或盲目干。

尽管煤矿安全生产的“五十条”、“十严禁”中对影响安全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明令禁止,但由于矿工们安全知识缺乏,并不知道“为什么要禁止”。所以在平时作业中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现象普遍存在,习以为常地发生违章、违规行为。如“矿灯失锁”,我们在督查中发现许多矿灯锁齿被人为锯掉,而充电工照充不误,矿工照用不误;“离矿井20米以内严禁明电明火”,而有的绞车房离井口未达到20米远,矿工在绞车房或隔壁房间里烤煤火或木柴火,不知道潜在的危险就在身边,更有甚者,明目张胆地在离井口不到20米以内烧电焊;“禁止穿化纤衣服下井”,有的矿工照穿不误,而井口工人并未阻止其下井,不知道化纤衣服有可能发生静电而引起爆炸的危险;煤矿生产的“八项记录”确实是一项有效的安全监控信息,可惜由于填表人对督查时问及的“线路接地”等为什么填写“正常”不知其理由,只是凭感觉或习惯填写,使一项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流于行式,很可能造成信息失真,还可能导致管理层决策失误。安全知识的缺乏,隐藏着大事故的危机。被矿工们看似小问题的违章、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有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虽然经过考试、考核取得了资格证,掌握了本工种作业的基本知识,但由于缺乏对整个煤矿安全知识的全面培训,各工种之间存在知己不知彼的情况,对于引起安全事故的原因也一知半解,其潜在的危害不可低估。

思想麻痹,心存侥幸是大多数煤矿灾害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这种心理不仅在矿工中存在,在一些矿领导和管理人员中也存在,究其根源,还是因缺乏安全知识所致。如某年某月某日某矿的冒顶事故,某年某月某日某某矿的老窿穿水事故,在煤矿作业规程中都有明确规定,前者要先“敲帮问顶”再继续作业,后者要先“探放水”再继续作业。如果具备安全知识、具有安全意识,就会遵章作业,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自以为是”的领导和“不以为然”的矿工都把学习文件和了解规章制度等同于安全知识的培训,陷入安全教育与安全知识培训认识上的误区,认为矿工都知道煤矿会发生什么事故,就等于有了安全知识。其实知道有什么事故,并不等于知道为什么会发生事故,如何防止发生事故,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如何防止事故扩大和如何处理事故。一般性的安全教育不能替代安全知识培训。

                                                培训什么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虽然也是防范事故的重要措施,但从根本上提高煤矿生产安全系数,尽可能地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则必须从提高煤矿全员“自保、自控、自防”的安全意识入手。而要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就必须让他们懂得煤炭生产的安全知识,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知识培训,从而筑起煤矿安全生产的大堤。

从组成企业生产系统的“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中去分析,人的因素第一,机器设备、物质资料、生产技术方法、作业环境等因素,无一不是靠“人”这个因素去掌握和控制的,特别是在煤炭这个高危行业中,这五大因素都与安全有关,稍有不慎、不妥、不防,就会发生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要求每一个矿工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显得尤其重要。

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来讲,预防就是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防止、控制。要做到事前主动控制,防止事故发生,就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就是一个人的知识潜能的发挥,缺乏安全知识的矿工是难以在积极、主动、自觉地预防事故的控制系统中发挥作用的。

从煤炭安全生产必须坚持的“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来看,三分原则有其一,在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中,对矿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每个矿工都必须达到“培训—考试—合格—发证—持证上岗”的要求,才能使煤矿安全生产有一个可靠的保障。

从反“三违”,防“三松”的角度来说,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的矿工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因此,不仅能主动地遵守作业规程,不违章作业,而且会自觉地抵制管理者的违章指挥,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矿工“自保、自控、自防”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如何培训

针对煤矿工人文化程度低、素质不高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案例教学法,把历史上发生过的煤矿事故进行分类整理,对各种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防范,发生事故后如何处理等,对矿工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知识培训。案例教学法既可以消除矿工对学习安全知识理论的畏难情绪,又可以尽快使其从单纯工作角色进入学习型角色,把已有的对安全知识模糊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提高矿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为了加强矿工对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原因的直观印象,加深对安全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可以制作图文并茂,动画效果好的VCD进行教学,使安全知识的教学更有趣味性,激发矿工学习的兴趣,增强矿工对安全知识的记忆。

加强对矿工安全作业技能教育,请有丰富经验的煤矿安全专家、工程技术人员、高级技师进行专门作业技能演示,对矿工进行安全素质培训,增强矿工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自保、自控、自防”的本领,提高矿工学习煤矿安全知识的实用性。

采用安全图标教学法,象交通部门那样,设计一系列安全图标,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什么行,什么不行,图文标示非常清楚又生动易记,可挂、可贴,随处可见。使矿工随时随地受到安全知识的警示,强化其“自保、自控、自防”的安全意识,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作者单位:宜春市机械电子协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