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有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的岩层内掘进巷道或揭穿该岩层时,必须采取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治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措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的“四位一体”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必须采取防突措施。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作业。
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可采用岩芯法或突出预兆法。措施效果检验应采用岩芯法。
安全防护措施应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防护措施实施。
二、采用岩芯法预测工作面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危险性时,在工作面前方岩体内打直径50~70mm、长度不小于10m的钻孔,取出全部岩芯,并从孔深2m处起记录岩芯中的圆片数。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判断方法为:
(一) 当取出的岩芯中大部分长度在150mm以上,且有裂缝围绕,个别为小圆柱体或圆片时,预测为一般突出危险地带;
(二) 取出的lm长的岩芯内,部分岩芯出现20~30个圆片,其余岩芯为长50~100mm的圆柱体并有环状裂隙时,预测为中等突出危险地带;
(三) 当lm长的岩芯内具有20~40个凸凹状圆片时,预测为严重突出危险地带。
(四) 岩芯中没有圆片和岩芯表面上没有环状裂缝时,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地带。
三、采用突出预兆法预测工作面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危险性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危险工作面:
(一)岩石呈薄片状或松软碎屑状;
(二)工作面爆破后,进尺超过炮眼深度;
(三) 有明显的火成岩侵入或工作面二氧化碳(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
四、在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危险的岩层中掘进巷道时,可采取钻眼爆破工程参数优化、超前钻孔、松动爆破、开卸压槽及在工作面附近设置挡栏等防治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措施:
(一)在一般或中等程度突出危险地带,可采用浅孔爆破措施或远距离多段放炮法,以减少对岩体的震动强度、降低突出频率和强度。远距离多段放炮法的作法是,先在工作面打6打掏槽眼、6个辅助眼,呈椭圆形布置,使爆破后形成椭圆形超前孔洞,然后爆破周边炮眼,其炮眼距超前孔洞周边应大于0.6m,孔洞超前距不小于2m。
(二)在严重突出危险地带,可采用超前钻孔和松动爆破措施。超前钻孔直径不小于75mm,孔数应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突出危险岩层赋存及单个排放钻孔有效作用半径考察确定,但不得少于3个,孔深应大于40m,钻孔超前工作面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5m。
深孔松动爆破孔径60~75mm,孔长15~25m,封孔深度不小于5m,孔数4~5个,其中爆破孔1~2个,其它孔不装药,以提高松动效果。
(三)在严重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危险地带中掘进放炮时,工作面附近应安设挡栏,以限制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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