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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火灾防治安全技术

2009-04-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一)概述

    矿山火灾,是指矿山企业内所发生的火灾。矿山火灾是采矿生产中的一大灾害,它不但会破坏采矿工作的正常进展,恶化井下作业条件和污染地面大气,而且会使可采矿量降低和生产成本提高,还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矿山火灾发生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两种。凡是发生在矿山工业场地的厂房、仓库、露天矿场、井架、矿仓、储矿堆等处的火灾叫地面火灾;凡是发生在井下硐室、巷道、井筒、采场、井底车场以及采空区等地点的火灾叫井下火灾。当地面火灾的火焰或由它所产生的火灾气体、烟雾随同风流进入井下,威胁矿井生产和工人安全的,也叫井下火灾。

    井下火灾与地面火灾不同,井下空间有限,供氧量不足。假如火源不靠近通风风流,则火灾只是在有限的空气流中缓慢地燃烧,没有地面火灾那么大的火焰,但却生成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这是井下火灾易于造成重大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发生在采空区或矿柱内的自燃火灾,是在特定条件下,由矿岩氧化自热转为自燃的。

    根据火灾发生的原因,可分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种。外因火灾是由外部各种火源引起的火灾,例如明火所引燃的火灾,炸药在运输、加工和使用过程中所引起的火灾,机械作用所引起的火灾,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和性能不良所引起的火灾等。内因火灾(也称自燃火灾)是由矿岩本身的物理和化学反应热所引起的火灾。内因火灾的形成除矿岩本身有氧化自热特点外,还必须有聚热条件,当热量得到积聚时,会产生升温现象,这又导致矿岩的加速氧化,当温度达到该种物质的发火点时,则导致自燃火灾的发生。

    (二)外因火灾的发生原因与预防

    1.外因火灾的发生原因

    矿山外因火灾绝大部分是因为木支架与明火接触,电气线路、照明和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不善,爆破作业操作不当,在井下违章进行焊接作业、使用火焰灯、吸烟或无意、有意点火等外部原因所引起的。随着矿山机械化、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因电气原因所引起的火灾比例会不断增加,这就要求在设计和使用机电设备时,应严格遵守电气防火条例,防止因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等原因引起火灾。矿山地面火灾则主要是由于违章作业,粗心大意所致。

    2.外因火灾的预防

    矿山地面外因火灾的预防,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当地消防机关的要求。对于各类建筑物、油库、材料场、炸药库和仓库等建立防火制度,完善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各厂房和建筑物之间,要建立消防通道。矿山地面必须结合生活供水管道设计地面消防水管系统,井下则结合作业供水管道设计消防水管系统。水池的容积和管道的规格应考虑两者的用水量。

    井下外因火灾的预防应按照安全规程有关条款的要求,由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其一般要求有:对于进风井筒、井架和井口建筑物、进风平巷,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用木支架支护的竖、斜井井架,井口房、主要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和硐室要设置消防水管;主要通风机房和压入式辅助通风机房、风硐及空气预热风道、井下电机车库、井下机修及电机硐室、变压器硐室、变电所、油库等,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硐室中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设消防材料库;设置防火门;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三)内因火灾的发生原因与预防

    1.内因火灾的发生原因

    矿山内因火灾是由于煤炭或者矿岩的自热、自燃引起。煤或矿岩的自热、自燃与否由三个基本因素决定:该可燃物质的氧化特性;空气供给的条件;可燃物质在氧化或燃烧过程中与周围介质热交换的条件。

    煤炭(矿岩)自燃一般要经历潜伏期、自热期和燃烧期3个时期。内因火灾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煤炭(矿岩)的物理化学性质,矿床赋存条件,供氧、漏风条件,水的影响,同时参与反应的矿量等。

    2.内因火灾的预防

    内因火灾的主要预防措施如下。

    (1)准确识别矿井内因火灾的初期征兆 包括火灾孕育期的外部征兆,矿内空气成分的变化,矿内空气和矿岩温度的变化,矿井水的成分变化。

    (2)正确选择开拓、开采方法 要求最小的煤(矿)层暴露面、最大的采煤(矿)量、最快的回采速度和采区的容易隔绝。

    (3)矿井通风方面的防火措施 选择合理的采区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加强通风系统和通风构筑物的检查和管理,尽量降低进风风流的温度。

    (4)预防性灌浆 可以用泥浆、尾矿或者阻化剂作为灌浆材料注入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内因火灾的采空区,来有效地预防和扑灭火灾。

    (四)矿山火灾的扑灭

    无论发生在矿山地面或井下的火灾,都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扑灭,并同时报告消防、救护组织,以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对于井下外因火灾,要依照矿井防火计划,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及时灭火。要有防止风流自然反向和有毒有害气体蔓延的措施。

    扑灭井下火灾的方法主要有直接灭火法、隔绝灭火法和综合灭火法三大类。直接灭火法是用水、砂子、岩粉、化学灭火剂、泡沫剂、惰性气体等,直接在燃烧区域及其附近灭火或挖除火源。

    隔绝灭火法是在通往火区的所有巷道内建筑防火密闭墙,并用黄土、灰浆等材料堵塞巷道壁上的裂缝,填平地面塌陷区的裂隙以阻止空气进入火源,将火区封闭起来,从而使火因缺氧而熄灭。该法适用于井下火灾不能用直接灭火法扑灭时,在处理大面积火灾时效果也较好。该法单独使用时灭火时间较长,故封闭火区范围应尽可能小些。

    使用隔绝法灭火时,如果密闭墙质量不好,漏风较大,火便很难熄灭。因此,在火区封闭以后,还要采取一些积极措施,如向火区灌注泥浆、惰性气体或者调节火区两侧的风压等,使火熄灭,该方法称为综合灭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