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制粉系统运行情况,如磨煤机大瓦温度、磨煤机风粉出口温度和各轴承温度等。磨出口风粉混合物温度维持105℃ ,超过时要及时调整。
2、对制粉系统周围各积粉应经常及时清除以免发生自燃引起爆炸。
3、在有粉尘爆炸可能的区域进行动火和焊接时,要有动火工作票,并测定粉尘浓度合格方可工作。
4、制粉系统周围应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和设备。
5、煤粉仓应定期进行降粉,严密监视粉仓温度,大小修前将原煤和煤粉走空、烧尽。
6、制粉系统中的风门挡板,应尽可能严密,否则应采取合理的措施。
7、一单元磨煤机停运时,停运给煤机后,对磨煤机通风吹扫10分钟,再根据料位和电流指示,吹扫干净磨内存粉后,再停止磨煤机电机。(整个过程必须保证足够的吹扫风量(12000NM3/H以上),并注意磨走空时对炉内燃烧的影响。)
8、启磨前对系统进行充分暖管,磨出口温度在90℃以上时再启磨,防止管壁温度偏低,煤粉中的水蒸汽凝结在管壁上粘粉,造成堵管、自燃。
9、二单元启给粉机前对一次风管通风吹扫、暖管3分钟,停给粉机后通风吹扫5分钟,以吹干积粉。(应保持一次风档板全开)
10、二单元制粉系统停运时,停给煤机后,对磨吹扫10分钟,然后停止磨煤机电机,维持排粉机运行,通风吹扫5分钟,再停止排粉机电机,整个过程要维持排粉机电流在45A以上,以保证足够的通风量。在对磨吹扫时,要监视出口温度,必要时手动提前开启冷风档板。
11、制粉系统备用超过12小时,必须进行倒磨。
12 要坚持执行定期降粉制度和停炉前煤粉仓空仓制度。
13 根据煤种控制磨煤机的出口温度,制粉系统停止运行后,对输粉管道要充分进行抽粉;有条件的,停用时宜对煤粉仓实行充氮或二氧化碳保护。
14 加强燃用煤种的煤质分析和配煤管理,燃用易自燃的煤种应及早通知运行人员,以便加强监视和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5当发现粉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粉仓内有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投入灭火系统,防止因自燃引起粉仓爆炸。
16 根据粉仓的结构特点,应设置足够的粉仓温度测点和温度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
17设计制粉系统时,要尽量减少制粉系统的水平管段,煤粉仓要做到严密、内壁光滑、无积粉死角,抗爆能力应符合规程要求。
18热风道与制粉系统连接部位,以及排粉机出入口风箱的连接,应达到防爆规程规定的抗爆强度。
19加强防爆门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爆薄膜应有足够的防爆面积和规定的强度。防爆门动作后喷出的火焰和高温气体,要改变排放方向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以避免危及人身安全、损坏设备和烧损电缆。
20 定期检查仓壁内衬钢板,严防衬板磨漏、夹层积粉自燃。每次大修煤粉仓应清仓,并检查粉仓的严密性及有无死角,特别要注意仓顶板一大梁搁置部位有无积粉死角。
21 粉仓、绞龙的吸潮管应完好,管内通畅无阻,运行中粉仓要保持适当负压。
22 制粉系统煤粉爆炸事故后,要找到积粉着火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积粉。必要时可改造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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