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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火灾事故隐患及防治措施

2009-06-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 矿井火灾的基本知识

    1、矿井火灾:凡是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威胁到井下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非控制燃烧均称为矿井火灾。如地面井口房,通风机房失火或井下胶带着火、煤炭自燃等都是非控制燃烧,均属矿井火灾。

    井下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煤炭资源的损失、工程和设备的破坏,导致生产中断,而且更严重的是会直接威胁到矿工的生命安全。据统计,全国煤矿矿井火灾事故以死亡计算,火灾占1.52%,排在各类灾害最后,但在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中,以死亡数计算,火灾事故却占3.72%,仅次于顶板、瓦斯、水害之后,位居第四。

    2、井下火灾的发生条件:必须具有可燃物、引火源和燃烧所需的空气等三个条件。

    3、矿井火灾的成因分类

    由于外来火源引起的火灾,称外因火灾;

    由于煤炭自燃引起的火灾,称内因火灾。

    4、矿井火灾的特点及危害

    (1)井下火灾发生在有限的空间内,特别是煤炭的自燃往往发生在采空区或煤柱里,燃烧过程缓慢,没有较大的火焰,外部征兆不明显,难以觉察。火灾延续时间长,几个月,几年甚至几十年之久,灭火工作困难,易造成巨大的资源损失。

    (2)火灾发生时,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弥漫井下,严重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

    (3)在有瓦斯煤炭爆炸危险的矿井中,矿井火灾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从而会扩大灾情。

    (4)产生火风压,改变井下风流流向。

    (5)产生再生火源。炽热含挥发性气体的烟流与相近巷道新鲜风流交汇后燃烧,使火源下风侧可能出现若干再生火源。

    二、《煤矿安全规程》对防灭火的主要规定

    1、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井口周边20m内无杂草,井口外20m内不得有可燃物和火源。

    3、矿井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设施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5、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6、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7、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井下机电硐室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8、入井人员要随身携带自救器。

    三、矿井火灾发生的原因

    (一)内因火灾发生的原因

    矿井内因火灾主要是指煤炭自燃形成的火灾。煤炭自燃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1)煤炭具有自燃的倾向性,并呈破碎状态堆积存在;(2)连续的通风供氧维持煤的氧化过程不断发展;(3)煤氧化生成的热量能大量蓄积,难以及时地散失。

    煤炭自燃可以通过人体感觉和仪器二种方法来识别。人体感觉有视力感觉、气味感觉、温度感觉、疲劳感觉等四种,视力感觉主要指煤层自燃矿井巷道壁挂有平形水珠或形成雾气;气味感觉是指在煤层自燃矿井中可闻到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或焦油味;温度感觉是指煤层自燃后矿井温度升高;疲劳感觉是指由于煤层自燃要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人在这种环境中会产生头痛、闷热、精神不振、不舒服、疲劳等感觉。

    经鉴定,我市绝大部分矿井的煤层不易自燃,但新罗苏邦矿区、高陂岌头矿区、武平十方叶坑矿区个别煤层有自燃倾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矿井外因火灾发生的原因

    外因火灾是由于外来热源引起的。外因火灾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明火,如吸烟、电焊、电炉;电气火、电缆、开关、电机过负荷、短路、电火花;违规爆破;瓦斯、煤尘爆炸引起;机械摩擦及物碰撞可燃物引起。

    四、矿井火灾的防治措施

    (一)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

    预防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二是尽量采用不燃或耐燃材料支护和不燃或难燃制品,同时防止可燃物的大量积存。

    (二)井下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保持镇定,迅速弄清火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直接灭火。并及时报告调度室通知矿山救护队前来灭火。

    2、现场区(队)长要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火灾威胁的地区、火灾下风流烟雾区、发生风流逆转后的烟雾区、以及可能发生爆炸等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矿领导人接到火警报告后,要先弄清火情,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1)组织力抢救受灾人员,撤离火热扩大后,可能受到威胁地区的人员;(2)采取能迅速控制火热发展的措施;(3)侦察火区,确定火源,组织人员灭火。

    (三)消防器材的储备地点和使用

    1、消防器材储备地点

    井口附近的消防材料库、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室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巷道中,都应该储备一定数量消防器材。

    2、常用灭火剂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水:用水灭火时注意,用水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不能用水扑油类火灾;水流应从火源的外围逐渐逼近火区中心;人要站在上风侧保证正常通风,及时排除火烟和水蒸气。

    (2)泡沫:泡沫能导电,在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必须切断电源。

    (3)干粉:常用干粉灭火。用喷粉灭火器灭火的注意事项:要注意堵管现象。喷射距离应视扑救燃烧物的对象而定,原则上以不吹散燃油和药粉,使其粘附在设备表面为宜。要在通风干燥的地点贮存,定期设专人检查。

    (4)卤代灭火剂:适用于扑救油类、带电设备和精密仪器等贵重物品的火灾。此种灭火剂产生的气体略有毒性,在室内灭火后要通风换气以保证人员安全。

    (5)砂子和岩粉:砂子和岩粉能覆盖火源,将燃烧物和空气隔绝,从而使火熄灭,可用来熄灭电气设备和油类火灾。

    (6)发现煤炭自燃征兆时,应立刻向现场管理人员、调度室或相关负责人报告。如果自燃征兆十分明显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五、发生矿井火灾的应急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跑。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千万不能顺风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5)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或是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缩空气供呼吸之用。

    (6)撤退行动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联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随时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流逆转。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7)如果无论是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没有避难硐室时应在烟气袭来之前,选择合适的地点(独头巷或硐室、两道风门之间)就地利用现场条件,快速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自救。

    (8)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除非是在附近有脱离危险区的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脱离危险区的把握时;或是只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才采取这种撤退方法。

    (9)撤退途中,如果有平行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行并列巷道和交岔口的侧撤退,并随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尽快寻找脱险之路。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联通出口。

    (10)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一般巷道空间的上部烟雾浓度大、温度高、能见度低,对人的危害也严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况要好一些,有时巷道底部还有比较新鲜的低温空气流动。为此,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加快速度也不应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如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爬行撤退。

    (11)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还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或是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部,以防高温烟气刺激等。

    六、矿井火灾的案例分析

    (一)内因火灾

    龙岩苏邦煤矿二号井煤炭自燃事故

    苏邦煤矿二号井位于龙永煤田北部,开采苏邦北井田北块段煤层,属低瓦斯矿井,无煤尘爆炸危险。

    1994年6月10日16时左右,跟班安全员在巡回检查中发现260-38号煤层北运巷有大量烟雾往外涌出,并有烧焦味,靠近运巷温度越来越高,走进运巷上山口观察发现垮落的煤壁有火红的煤炭在燃烧,即向井口调度及矿值班领导和救护队汇报。值班领导知情后即下令停止井下作业,撤出所有施工人员,并通知不得在回风斜井行人。随后,矿救护队赶赴现场,在295m水平回风石门附近测得一氧化碳浓度高达0.012%,并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已经波及260~295m区段整个38号煤层巷道,295m水平总加回巷和回风斜井。

    (二)外因火灾

    1、炼山浓烟灌入井下,导致井下作业人员中毒死亡的火灾事故

    1982年1月5日13时30分,朝阳伐木场在加福煤矿+335C9N运巷硐口周围清场炼山,由该硐口上方的山沟里点火,由上往下炼山。该硐口位于山沟中部,清场的大量木头、树枝杂草堆积硐口,待大火烧到硐口时,大量浓烟灌入井下,并将+335C9N运巷硐口木支架烧毁2棚,硐口C9煤层也燃烧10米左右,大量浓烟和有害气体充满+335m水以上巷道,正在+335m水平C1反石门作业的5位工人发现浓烟后,想冲出险区,但浓烟太大已看不清巷道,无法脱离险区,因而在+335C1反石门的途中中毒死亡。

    2、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的重大火灾事故

    2001年6月25日上午10时左右,永定县抚市镇基安村××无证矿,井下胶质线由于负荷过重,又有明接头,引起短路,产生电火花,引燃胶质供电线路,然后又引燃木支架和煤层,造成火灾。在9号煤层采煤作业的3名作业工人被困井下,其中有2名试图冲出矿井的工人死亡。被困工人的同乡试图从另一与该矿贯通巷道进入该矿救人,在行进途中2人被上面矿井通过贯通巷道涌入的浓烟薰倒,中毒死亡。事故共造成4死一伤。

    3、非矿用空压机入井着火引起的特大火灾事故

    2004年4月14日晚上10点30分左右,新罗区雁石镇大吉村××无证矿,由于非矿用空压机安放在木支架巷道中,又无专人管理,阀片断裂后,空压机润滑系统失效,活塞与缸套干摩后,产生高温,引燃垫空压机的木头和旁边支架,产生大火和浓烟。矿井没有消防管路、消防水源和必要的灭火器材。6道下山开采,都没有可行人的安全出口,井下11个作业人员被困,全部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