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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触电事故及预防措施

2009-07-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案例

  某矿井 + 620m 水平 33#采面一协议队正在打眼作业,突然出现停风,带班班长即令停止作业,退出作业点,并通知该班备料员(兼职电工)排除设备故障。由于该工作面距 + 620m 水平配电点约有800m(见图1) ,该电工为图省事,在 + 620m水平配电点馈电开关 未停电的情况下,便开启磁力起动器 ,带电排除故障,不慎触及交流 660V带电体,触电身亡。事后现场勘查发现:

 

  (1)该采区变电所内检漏继电器 未投入使用;

  (2)+ 620m 水平配电点内馈电开关 处于合闸状态,且未悬挂任何警示牌;

  (3)该工作面磁力起动器 鼓形防爆外壳打开,内芯体抽出;

  (4)该工作面磁力起动器 、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④外壳均未安装保护接地;

  (5)该工作面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④至煤电钻约 40m 橡套电缆未悬挂,中间有 3 处明接头、多处破皮露出芯线,且煤电钻未采用防爆插销连接。

  从这起事故案例分析,可以得出以下教训:

  (1)作业者不遵章守纪,违章冒险作业是导致这起触电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漏电保护装置未投入使用,作业者触及带电体时,未能使馈电开关跳闸、切断电源,加大了作业者触电的危险性;

  (3)作业者未培训上岗或受培训教育程度不够,安全意识淡薄,以致违章冒险作业;

  (4)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等。据资料统计,在以往煤矿发生的机电事故中,机电触电事故约占发生总事故的8%,所以加强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进一步采取预防措施迫在眉捷。

  2  井下触电事故的发生规律

  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的前提主要是人体触及裸露的带电导体或触及因绝缘损坏而带电的电气设备外壳,由电流对人体造成伤害事故。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与漏电设备的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不同,触电事故可分为单相触电事故、两相触电事故或两线触电事故、跨步触电事故

  3 种类型。但从发生触电事故的情况分析,往往带有以下规律:

  (1)低压设备触电事故率高。在煤矿安全生

  产过程中,井下使用的机电设备及供电设备多数为低压设备,其分布广、与作业者接触机会多、时间长,作业者往往由于管理不严,思想麻痹,同时又缺乏一定的安全用电知识,触电事故率较高。

  (2)移动式设备与手持设备触电事故率高。在井下生产和作业中这些设备数量多、移动性大,且又不是专人使用,故不便管理,安全隐患较多,同时这些设备在使用时是紧握在作业者手中工作,一旦漏电,往往难以摆脱。

  ( 3)违章作业或误操作的触电事故率高。主要是作业人员因未培训上岗或受培训教育程度不够,安全操作意识淡薄,出现误操作或违章作业,或是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不得力、电工用具缺乏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心理,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4)触电事故的季节性明显。每年的二、三季度,煤矿发生的触电事故较多,也最集中,主要是这个季节雨水多、作业场所潮湿,机电设备绝缘性能降低,同时因人体多汗,皮肤电阻降低等更容易导电。

  (5)不规范的送电线路和使用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配(用)电设备触电率高。大部分小煤矿没有使用矿用电缆而使用黑皮线、胶质线、护套线等进行送电,或没有使用矿用防爆开关、防爆灯等配(用)电设备而是用明刀闸开关、普通照明灯头等替代,缆线悬挂不合格或不悬挂、绝缘破坏严重、线路乱拉、乱接以及普遍存在的裸接头等,加上小煤矿为减少投入,巷道断面小,空间狭窄,井巷淋水潮湿,这些不安全设施极易在生产、操作或维护过程中造成触电事故。

  3.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煤矿发生机电设备或供电线路触电事故,不是偶然的,有很多主、客观原因。但根据以往部分统计资料和发生触电事故的整个过程分析,造成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机电设备使用的安全知识。如用手直接触摸带电体或漏电设备外壳;带电操作高压开关或设备;带电拉接线路或安装设备;有人触电后不首先停电而直接去拉触电者等。

  (2)违反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作业规程、违章作业。如设备外壳不接地;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不使用绝缘工(用)具或使用没绝缘或绝缘程度不够的工(用)具;线路或设备检修时人员还未全部撤离现场就送电;在带电场所不设警戒或未悬挂标示牌,使人员误入带电场所,误触带电线路或设备,误送电等情况。

  (3)对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的安装、维护不当。如缆线乱搭、乱接或接线不规范,不悬挂或悬挂间距、高度不够,甚至放置地上;设备无支架、淋水受潮;设备零件缺少或破损未及时补足、更换,敷衍了事,而使设备带病运行等。

  (4)设备质量差,安全防护性能不合格。如设备绝缘性能差或不合格;缆线绝缘破损严重;设备缺少足够的安全保护装置;设备摆放的安全间距、安全通道及检修间距不足等。

  (5)偶然因素。主要表现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发生的触电事故。

  从以上各种原因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触电事故的发生多数不是单一因素构成,往往是由2个或2个以上的因素引发的,触电事故的规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往往会由于种种因素及新技术的推广而发生变化。因此,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应不断地分析和总结煤矿触电事故的发生规律,寻找预防和安全保护措施,减少机电事故发生率,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减少触电事故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4.预防触电事故的措施

  为防止煤矿生产中发生触电事故,降低事故率,一方面要加强设备的技术管理和作业者的组织管理,另一方面要抓好预防措施的落实,预防为主,切实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供(用)电及机电设备的专业知识、安全用电、自主保安等培训工作。培训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注重实效,并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整体操作水平。从根本上减少或消除因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电气安全使用、操作知识而造成的触电事故。

  (2)防止人身接触或接近带电导体,加强对带电设备的隔离、屏护工作,并悬挂标示牌,以警示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控制不安全因素。

  (3)井下和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不得直接接地,其主要目的是防止触电事故,降低触电的危险性。大部分小煤矿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仍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接线方式。据计算,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人站在地上又触及一相带电导体时,通过人身的触电电流为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系统的2.47倍,这无形中增大了触电事故的危险性。

  (4)井下电网必须装设运行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切实投入使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符合要求的保护接地。这两项保护是在触电事故发生时,从根本上降低人体触电危险性的有效措施,不能降低其完好要求,更不能形同虚设。

  (5)提高机电设备的绝缘性能,严禁非煤矿专用、绝缘低劣的农用机具或机电设备在煤矿井下使用。良好的绝缘是保证设备和供电线路正常安全运行和有效防止触电事故的重要措施。

  (6)对人身频繁接触的电气设备应按要求采用127V及以下的低电压供电,降低触电时的危险性。如手持电钻、照明设备、提升信号装置和控制电路、按钮等。

  (7)严格执行供用电审批制度,同时加强电气设备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停机维护,确保设备无病运行,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扼制事故苗头,防范于未然。

  5.结语

  发生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触电事故,虽有客观原因(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和主观原因(作业者不遵章守纪,违章冒险作业或对设备安装、维护不当等)因素影响,但若对设备的运行规律详加分析,对存在不安全隐患认真、及时整改,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严加防范,煤矿机电触电事故发生率定能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