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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2009-08-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摘要】根据近些年来非煤矿山存在的主要生产安全问题,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给国家、单位、家庭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以及不和谐因素。从深层次刨析其人身伤亡事故产生的原因,并就如何改善安全环境、减少和防范人身伤亡事故,从本质安全的角度出发,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关心人、理解人、爱护人的人本理念进行分析,寻找安全对策措施,以期达到非煤矿山安全、健康、文明、和谐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非煤矿山 人身 事故 原因 对策

  1 概述:

  近年来,在非煤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作业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矿山安全评价、安全法律建设、安全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模式、职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是与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相差甚远,安全监管相对滞后,施工现场等诸多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依旧十分严峻,爆炸、中毒、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冒顶、火灾等事故频频发生,职业病人数居高不下,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仍威胁千百万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据统计,2004年全国各类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500亿元,约占全国GDP的2个百分点,全国GDP达到13.6万亿元,同时也有13.6万人死于安全事故,1亿GDP死亡1个人;全国人口有13.2亿人,也就是说,2004年1万居民当中有一个人死于事故。另外,有70万人因安全事故导致伤残。再加上职业病造成的影响,因各类事故导致的伤亡人数加起来有100万人,也就是一年有100万个家庭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幸,按照一个家庭3人计算,20年中就牵涉6000万人。其中煤矿每年死亡6000多人,全国工矿企业每年死亡约1.4万人,平均每天38人。令人触目惊心!给国家和伤亡者的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和极大的痛苦。因此,探索如何有效地防止各类伤亡事故十分必要,本文就非煤矿山人身伤亡事故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2 非煤矿山现场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分析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既有设备方面的,也有使用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主观方面的。既有自然灾害(意外)方面的,也有人为方面的。但这些都不是主要的,而仅仅是一些现象,是表面上的原因。根据历年来非煤矿山发生的各类人身伤亡事故来看,最重要的还是以下几个方面。

  2.1 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认识错位、重视不够

  在处理安全与危险并存、安全与生产统一、安全与质量同步、安全与发展互促、安全与稳定相关、安全与效益双赢六种关系中仍存在重生产、重质量、重速度、重效益而轻安全的状况。生产任务多、任务重、工期紧,事故就必然多的观点仍普遍存在。

  2.2 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

  各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不够完善。有的企业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小型、私营矿山多数根本就没有安全监管的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素质就特别差。即使有安全管理的覆盖面也不高,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未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如:有的安全机构挂靠在其它部门,有的身兼数职,有的还是老弱病残,有的未经过专业培训或未从事过安全工作。

  2.3 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

  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安全工作容易被忽视,尤其是在当今矿山生产经营问题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安全意识普遍淡薄,直接导致在生产中不能很好的贯彻执行安全法律、规定、规程、标准以及安全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不怕规矩,怕的是没有规矩,更怕有了规矩不守规矩。

  2.4 安全评价不科学,对安全生产指导性不强

  安全评价制度确实对安全生产具有实际意义,但是在实际的安全评价过程中,有的是有人打招呼,有的是怕收不来费用,还有的是评价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够丰富、实践经验不足,造成安全评价质量不高。而有的评价理论看起来玄忽又玄,但根本不具有实际意义。尤其是选用的评价方法不恰当,甚至评价方法单一,更甚者是千篇一律,生搬硬套;没有严格按照安全评价程序操作,对现场检查及索取的资料不够,来去匆匆,就草拟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对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事故隐患不认真落实就下评价结论,发评价报告,这也是潜在的危险隐患。

  2.5 缺少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一些企业缺少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的企业即使有也仅仅停留在应付上级安全检查、安全评价上,根本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实际运行。制度、规程形同虚设,有和无没有什么区别。

  2.6 缺乏科学、合理、完整的事故预防体系

  从总体上来看,目前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还属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紧紧,抓抓停停,治标不治本,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度不健全,劳动纪律松懈,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更使事故有了可乘之机。因此,必须积极借鉴和采纳国外先进的经验和管理模式,帮助企业职工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向自我负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激励的方向发展,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7 安全投入的资金不够

  一是借口生产资金紧张,拖欠工程款等客观原因,在压缩各项工程费用支出时首先压缩安全支出。二是舍不得进行安全投入,由于安全为隐型效益,出了事故为负效益,不出事故时安全效益又体现不出来,而安全投入又不像对生产和销售投入那样容易见效。个别领导错误的认为安全投资看不到效益,致使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设施陈旧老化,甚至缺失,起不到应有的安全防护作用。三是有的企业很难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安全基础设施的装备上,安全欠账逐年增加,而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只能少投入或不投入,在安全方面仅仅维持一种简单再生产的状态。四是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投入,缺少最基本的安全防护设施。用一句老话说就是有钱买棺材,没钱看病。

  2.8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总体素质偏低,上岗培训重技术教育,轻安全教育,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与技能、安全法律和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与救护等基本安全教育。导致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能力较差。以农民工最为突出。主要是某些企业对使用的农民工进行的安全教育不够到位,有的企业对农民工不但不教育培训,甚至放任不管,招来即用,根本就不进行教育。从非煤矿山人身事故的统计来看,绝大多数的伤亡者都是农民工。同时,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定期培训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课时不够。

  2.9 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安全检查是手段,治理事故隐患是目的。大部分企业安全检查还停留在传统的经验型,检查单一不科学。有的安全检查不深入施工现场,到了现场不细心,细心了又不整改。也就是说即使检查出了事故隐患,有的生产单位也不认真整改,检查单位又不复查。致使安全检查走过场,一阵风。

  3非煤矿山人身事故防范的对策措施

  3.1 提高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宝贵的因素,是提高产品质量、创造经济效益最能动的力量。因此,要把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到党性的高度来认识。各级领导都要真正认识到,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就是保护和发展最宝贵的生产力,是构建和谐家庭、和谐单位、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因素。不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就是严重的失职,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是破坏我们的和谐社会。

  3.2 加强和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健全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尤其是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把有安全技术经验和具有安全专业知识的人充实到安全管理队伍当中。进一步提高原有的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威性,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待遇,进而提高他们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

  3.3 严格事故处理,强化思想教育

  一是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原因入手,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直接、间接、领导)的处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二是要清除各级领导同志思想认识上的“隐患”,必须转变企业经营者的思想观念,让企业经营者深刻认识到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一切的经济效益都是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安全不保证其它效益就无从谈起,使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从上到下层层递增、逐级加强。三是要把安全管理工作列为干部考核、职工奖惩、评比竞赛、经济承包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促进安全工作的落实。四是定期对全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技术教育和思想教育;尤其是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克服对领导和管理者教育松懈的观念,而是要认真提高全员的思想意识和安全素质。

  3.4 提高安全评价的质量

  加强安全中介机构的管理,重视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建设,正确引导和提高安全评价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有关人员的道德底线。对弄虚作假、评价失实的评价机构、评价人员和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如:国家安监总局对蒙古工大华远化学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技术负责人吉仁塔布在对乌拉特前旗西山咀花炮厂、玉山花炮厂、呼和花炮厂进行安全评价过程中,在企业没有对隐患进行整改,安全评价人员没有到评价现场复查的情况下,出具虚假《整改复查结论》。撤销了吉仁塔布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决定就非常正确。评价机构、评价人员应认真依据《安全评价导则》、《安全评价通则》、《安全评价程序》和《作业指导书》依法认真进行科学、公正的安全评价,进一步提高安全评价的质量,使安全评价真正起到了对安全生产具有实际的指导作用。

  3.5 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企业领导者和从业人员的工作准则。没有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从业人员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就会混乱、不规范和无章可循。因此,制度建设非常重要,企业应建立、完善一套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3.6 科学管理,完善事故防范体系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规程,使每个层级、每个岗位的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门、井口、班组的职责明确,管理到位。将企业各方面、各岗位的安全行为均纳入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三是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考评量化,责任到人,认真考核,奖惩兑现。四是强调各级主要负责人对职工的生命健康百分之百的责任,将以人为本具体化,做到关心和尊重每个职工,把“为职工办实事”作为日常工作来抓,为他们提供人性化的工作、生活、环境。五是将安全文明是核心,安全健康是底线,安全和谐是标准落实到生产全过程。六是制定科学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七是逐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真正的使安全生产做到持续改进。

  3.7 改善劳动条件,加大安全投入

  劳动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所以,改善劳动条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根本办法,是实现本质安全的最好途径。也是控制和消除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潜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最佳处方。国家已经对安全措施经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企业要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好钢用在刀刃上,做到专款专用。改善劳动条件,一要靠实施有计划的技术措施,二要靠发动群众和技术人员一起开展技术革新,改革设备、改革工艺、改进操作方法,搞好设备维修,搞好防护装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把有计划的技术措施和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活动结合起来,才能尽快而有效的改善职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3.8 建立企业安全文化,文明施工,以人为本

  一是把安全工作的重点转向以人为本的现代安全管理方向,以多种形式来鼓励人的情感、平衡人的心理、维系人的忠诚、激发人的智慧、调动人的积极性、挖掘人的内在潜能。二是安全文明施工的硬件是容易达到的,但是把职工、民工的工作激情焕发出来,需要更多的人性关怀,更多的文化指导。三是对雇用的民工,必须对他们进行人文性的安全教育,民工的安全文化教育也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他是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的补充,是从更深的层次影响人的观念、态度和行为。四是积极倡导“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以“发展经济的同时,努力构建和谐的安全文明环境”为安全目标的企业安全文化。五是通过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修养,使职工、民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六是提高意识,安全事务,人命关天,来不得半点虚假。七是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终身学习的理念,对他们的安全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课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八是要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超前观念,倡导和教育从业人员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安全辐射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真正做到“差一点不行,一点都不能差”。九是从业人员更应拉紧安全这根弦,努力学会和善于自我约束,时刻督促自己,保持稳重、仔细、周到、严谨的良好习惯。十是重视小事,关心细节,把每一件安全小事做好,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3.9 安全检查要认真、科学

  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的重要途径,做好安全检查至关重要。安全检查不但要认真、细心,还要科学,并且还要回头看,落实事故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工作。绝不能走过场、一阵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有关企业应结合非煤矿山的安全特点和本企业的实际,召集有关专家、安全技术人员、生产骨干,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定、规程、行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认真研究制定本企业的综合安全检查表、专项安全检查表。做到科学、细致、准确,使安全检查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4 结语

  做好非煤矿山的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完善安全对策措施,还要靠国家的重视,部门的依法认真监管,行业的尽心协调和管理,企业更深层次的全面负责,更需要从业人员关爱自己、热爱生命,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参与和支持。但更为重要的是提高全员的道德底线和高尚的人文追求来共建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