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0下巷两帮U型钢支架受挤压变形,需松绑卸压,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范围:
2110下巷U型棚受挤压变形段,以现场号定为准。
二、施工要求:
对支架卡缆及以下全柱腿受挤压变形部分进行松绑卸压,锚网让压距0.5m。
松绑施工,每次剔剥长度不超过2m。
施工时,先掏空两帮受挤压部分,将原有的旧锚杆、金属网剪掉;如有旧锚索,剪掉后重新补涨,重新锚网支护;打Φ18×2000mm钢筋锚杆,配Z3550药卷一套,锚杆间排距0.6×0.6m,挂金属菱形网。
质量要求:
锚杆必须垂直巷道轮廓线布置。
金属菱形网必须铺平展,网间搭接0.2m,每隔0.1m用10#扎丝连一针。
安全措施:
施工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活碴危岩必须及时用长把工具站在安全地点进行处理,必须由两人进行,其中一人看护,另一人进行处理,该地点下方严禁站人或行人通过。
施工前,施工地点必须安设声光电信号能及时与皮带司机联系,信号要灵敏可靠,能及时开、停皮带。
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先和皮带司机协调好,不得影响皮带运转。
需搭设操作台时,操作台木板厚度不得效益0.07m,长度不得小于3m,宽度不小于2m,操作台架子必须搭设牢固安全;施工期间操作台下方严禁站人;操作台要保证距上皮带高度不小于0.5m;施工人员在支架上、操作台上作业时,高度超过2m时,必须佩戴保险带,保险带一段系在作业人员腰间,另一端系在牢固的U型钢支架上。
施工期间,局部片帮严重时,必须及时绞木实架封顶。
在巷道下帮施工时,必须确保皮带距支架腿间安全距离不小于1m,否则待皮带停止运转后,方可施工。
施工期间,掏出的煤必须及时上皮带运走,不得影响行人通过。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准翻越运行皮带,需通过时必须从皮带过桥通过。严禁工具靠在皮带上,以防止发生意外。
施工后,施工地点及时清净浮煤,杂物要及时清运,不得在巷道内堆积,不能背到两帮。
施工期间,若有人检查和通过时,必须经施工人员同意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施工期间,必须由班组长指派人员负责安全工作,施工人员要做好自主保安,相互协调,严防以外事故发生,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做好自主保安,做到“三不伤害”。
措施由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
其他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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