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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焊安全技术措施

2011-02-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施工组织:

  作业时间:10月13日   作业地点:南翼胶运15联巷     

  作业内容:压风管路改造       施工负责人:呼志宏

  施焊人:惠永刚             瓦检员:

  安全检查员:呼志宏         监护人:张成利

  二、施工准备:

  1、检查电焊设备,必须完好可靠,接线符合完好标准。不完好严禁使用。

  2、检查作业点消防管是否有水,并在作业之前将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消防管路无水,必须使用盛水设施将作业地点按规定喷洒,否则严禁电焊作业。

  3、检查电焊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不能有液压油、机油、棉纱、风筒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足够数量灭火砂。

  4、检查工作场所安全状况,顶板鳞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支护材料应是不燃性材料,在综采工作面作业时必须将护帮打出去。

  5、电焊操作人员佩带好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并进行检查,不完好及时进行更换,作业前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三、安全要求: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2、参加施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证上岗。

  3、施焊作业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监护人负责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施焊作业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5、电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兼职瓦检员要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兼职瓦监员每隔半小时测一次瓦斯浓度,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不得作业。

  6、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来操作,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必须接地,电缆和焊把手柄必须绝缘良好,焊接地线不得接在钢丝绳、管路、轨道等上且必须设专用电缆。

  7、在设备上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并悬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牌。对设备轴承、衬套、齿轮箱、铰接点和电机等进行电焊时要有防护措施。对于施焊周围有胶管、电缆、电线等材料时,要用不燃性材料保护好。

  8、在胶带机巷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停止胶带机运转并闭锁,带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保护(皮带巷)。

  9、在带压管路上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将管路压力进行卸压,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带压管路)。

  10、在回风巷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在停产检修期间进行,并在施焊点上风侧设水幕(或进行洒水降尘),对下风侧巷道间隔洒水,以消除火星漂移造成的隐患火源;在盘区回风巷、总回风巷施焊点下风侧3米内设防火星向下风侧蔓延的挡板(回风巷)。

  11、在回风巷作业时粉尘浓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取得通风队的同意方可作业(回风巷)。

  12、在辅运巷进行施焊时,在施焊前后20米处设施工警示牌(辅助运输巷)。

  四、施工结束后的要求:

  1、 电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派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电焊工作完毕后,电焊设备、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回收。

  五、汇报制度:

  电焊必须严格执行三汇报制度:

  即电焊前由瓦检员汇报现场瓦斯情况;电焊结束后由监护人汇报现场情况;电焊结束一小时后由安全检查员汇报现场有无异常情况。

  六、其它:

  该措施不完善之处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矿《设备运行、检修基本安全规定》中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