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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提运中心工地井下安装工程安全专项措施

2011-03-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按我公司(中煤建安发【2010】182号)及处文件(中煤92处发【2010】65号)要求将井下施工列为重大危险源,因此原煤提运中心工地井下安装工程全过程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并制定相应安全专项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一、原煤提运中心工程环境概况

  原煤提运中心设计巷道位于安家岭二号井与安太堡露天矿矿坑之间。工程始端为坑内设置半移动式破碎机(2500t/h)两套,分别将4号煤9煤和11号煤通过两路井下带式输送机运到地面二号破碎站,再转载至安太堡选煤厂.

  一号主斜井井口位于安家岭2号井工矿副斜井西北方向173m处,井口高程1307m;二号井井口位于一号主斜井井口东南向32m处,井口高程1307m;回风立井位于钻孔J110西南方向173m处,井口高程1450m。

  根据安太堡露天矿开拓布置,安太堡露天矿首采区输煤巷道布置在其南部断帮与安家岭2号井工矿之间的煤柱内。后期北部采区的输煤巷道在南部采区二段大巷的中部向北布置两条大巷。本系统共新掘进3条大巷:分别为2条主斜井,1条回风井。巷道沿11煤底板布置。共完成井巷工程约8500m。中心巷道施工需要穿过2号井采空区下方。

  井下排水。根据11煤底板赋存条件,在主斜井井底设置水仓,采用自流和泵排相结合的排水方式。

  为保证井下安全生产,输煤巷道通风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通风系统为中央分列式。

  二、我单位安装工程概况

  我单位负责井下6条胶带机及其相应配电,井下水泵房设备及配电,沿途小水泵,井下消防、排水、压风管道的安装。因部分安装过程中与井下矿建工程在同步施工(不同工作面),因此矿井存在五大灾害(瓦斯、煤尘、水、火、顶板)危险的可能。要求在严格执行平朔公司原煤提运中心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结合我单位施工特点,补充相应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落实,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危险源危险分析预测

  在矿山重大事故中,导致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根源,有系统内危险物质,如瓦斯、可燃物、爆炸性煤尘;也有系统外的自然界失控的能量和物质,如顶板事故中具有很大势能的岩石,透水事故中有很大压力的采空区积水或地表水。根据施工特点,矿井重大危险源有以下几种: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等。以上危险源及突发性事故可能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破坏和影响安装工程等。

  本矿井为低瓦斯矿井,井田位置位于安家岭2号井工矿与安太堡矿井之间的煤柱内而且安装交接工作面时整个矿建已经形成系统(通风已完善),发生瓦斯积聚的可能性较小。为了安全建设单位在井下各用风地点分配足够的风量的同时设置瓦斯、氧气、一氧化碳浓度监控系统并为相关作业人员配备瓦斯检测仪等,对井下瓦斯时时监控。

  本矿井属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产尘地点为掘进面、设备运输及输煤系统。为防止煤尘爆炸,井下建立了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在掘进面设置洒水喷雾装置,配备粉尘检测仪、采样器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仪等设备并且定期冲洗巷道,在各相关地点设置防爆水棚。故井下粉尘爆炸是本矿井下灾害预防的重点。

  按照煤的自燃倾向性等级评定,本矿井每层均属自燃煤层。因此,机电设备管理使用不当、带式输送机故障以及巷道周边煤炭自燃等都是本单位火灾易发点。一旦发生事故造成设备的损害和系统的瘫痪,影响安装及生产。所以选用专用的隔爆型设备、矿用阻燃电缆、阻燃胶带,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力度等是火灾预防的主要措施。同时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八火灾隐患杜绝在源头。

  本系统一段在9煤采空区下方布置,采空区积水对下步巷道造成一定威胁。在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侦查后,未发现采空区有积水现象。故对此处防水工作主要内容就安排在日常监控方面。合理布置供排水系统,加强监测监控力度是重点。

  本系统井下巷道采用锚喷,锚索支护,局部破碎带增加钢梁架。二段大巷布置靠近露天矿爆破作业地点,因此,顶板事故危险源主要集中在破碎带及二段大巷部分。根据原煤提运中心设计,露天矿爆破震波有效破坏距离为70米,二段大巷均布置在露天矿难端帮80米外围煤岩稳定的煤柱中;爆破安全距离为200米,对我单位在坑下破碎站作业人员安全存在一定影响,为此建设单位制定完善的通讯系统,随时与露天矿相关人员联系,我单位作业人员积极配合避炮,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原煤提运中心井下避灾路线图见附图(一)

  四、安全要求

  1、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详见附图(二)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并且与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密切联系,按照矿方统一管理;

  2、加强职工(工人)培训学习,熟悉相关规程制度。

  3、在施工前及过程中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取证后下井。培训内容如下:

  A、煤矿三大规程

  B、平朔原煤提运中心管理制度

  C、平朔原煤提运中心岗位制度

  D、平朔原煤提运中心操作规程

  E、平朔原煤提运中心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4、成立应急事故救援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应急演练

  A、制定本单位井下施工危险应急预案

  B、由本单位组织或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应急演练,使每位职工明确避灾求救和自救、互救的措施,检查救援系统的功能是否完善与实需相应,能否达到最短时间内有效施救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的目的。并通过演练查找不足进行改进.

  5、在响应原煤提运中心应急预案的同时我单位要自备的器材有:

  A、安监器材:便携式瓦检仪.

  B、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水桶,砂箱.

  C、救护器材:急救药品箱,单架,井下防爆车,面包车等。

  五、针对性措施

  针对我方施工地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上报,采取相关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措施。

  1、由于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因局部顶板岩土较破碎,出现过冒顶,后经勘查修改设计及施工方案,采用架钢棚浇注砼工艺,确保成巷质量及安全要求。但在此类区域进行设备安装作业时,不得使用打锚索(杆)作为起重吊装受力点。应采取制作足够强度稳定的钢架为支点的方法进行起吊作业。同时应加强在施工区域对顶、帮的检查,每班在作业区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发现异常(裂纹、空鼓、脱皮等)及时上报矿调度,并撤离现场。

  2、在井下巷道转弯、盲端、硐室等风流较小地点施工前,认真检查风流情况和有害气体浓度,防止瓦斯及CO、CO2聚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矿方调度以使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在发现施工作业区域内粉尘、行车尾气浓度较大时,及时上报调度采区调大风量,洒水降尘和清理巷道等措施。

  3、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在检查合格,措施到位后执行,动火作业完毕后认真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撤离。

  4、井下电力设施、临电设施,施工用电设备严格按煤炭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煤安标志设施,防爆措施到位,设备外壳接地良好。

  5、在矿坑及井内作业放炮时,严格遵守避炮规定,在安全距离内的作业人员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放炮完毕后经指挥同意后方可继续作业。

  6、在正式消防工程使用前,动火作业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工程应早完工早投入使用,保证井下消防需要。

  7、井下临时排水设施完备,井下水泵房和沿途小水泵工程使用,虽本矿井水流量可能很小,但排水系须保持正常运转,防患于未然。

  8、在井下安装过程中可能存在交通运输事故危险,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可能出现机械伤害事故危险,因此应加强设施的技术措施保障和检查。落实相关制度及交底,防止事故发生。

  9、入井人员须明确井下通讯设施(临时和永久)地点及使用方法,保障信息畅通。

  10、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A、《入井搜身制度》,以杜绝危险源(火源等)入井。

  B、《领导带班制度》,重视隐患排查、消除,提高问题解决的速度、效率。

  C、《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办法》,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警示及监控。

  D、《安全员跟班巡视制度》。加强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