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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火、防水措施

2011-04-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矿井防治水措施

    1.地表水治理措施

    (1)合理确定井口位置。井口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或修筑坚实的高台,或在井口附近修筑可靠的排水沟和拦洪坝,防止地表水经井筒灌入井下。

    (2)填堵通道。为防雨雪水渗入井下,在矿区内采取填坑、补凹、整平地表或建不透水层等措施。

    (3)整治河流。

    ①整铺河床。河流的某一段经过矿区,而河床渗透性强,可导致大量河水渗入井下,在漏失地段用粘土、料石或水泥修筑不透水的人工河床,以制止或减少河水渗入井下。

    ②河流改道。如河流流入矿区附近,可选择合适地点修筑水坝,将原河道截断,用人工河道将河水引出矿区以外。

    (4)修筑排(截)水沟。山区降水后以地表水或潜水的形式流入矿区,地表有塌陷裂缝时,会使矿区涌水量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可在井田外缘或漏水区的上方迎水流方向修筑排水沟,将水排至影响范围之外。

     2.地下水的排水疏干在调查和探测到水源后,最安全的方法是预先将地下水源全部或部分疏放出来。

     疏干方法有3种:地表疏干、井下疏干和井上下相结合疏干。

     (1)地表疏干。在地表向含水层内打钻,并用深井泵或潜水泵从相互沟通的孔中把水抽到地表,使开采地段处于疏干降落漏斗水面之上,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井下疏干。当地下水源较深或水量较大时用井下疏干的方法可取得较好的效果。根据不同类型的地下水,有疏放老孔积水和疏放含水层水等方法。

     3.地下水探放

    (1)矿井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水文地质工作是井下水害防治的基础,应查明地下水源及其水力联系。

    (2)超前探放水。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明水源后制定措施防水。

    4.矿井水的隔离与堵截在探查到水源后,由于条件所限无法放水,或者能放水但不合理,需采取隔离水源和堵截水流的防水措施。

    (1)隔离水源。隔离水源的措施可分为留设隔离煤(岩)柱防水和建立隔水帷幕带防水两类方法。

    ①隔离煤(岩)柱防水。为防止煤(矿)层开采时各种水流进入井下,在受水威胁的地段留一定宽度或厚度的煤(矿)柱。防水煤(矿)柱尺寸的确定应考虑到含水层的水压、水量、所开采煤(矿)的机械强度、厚度等因素及有关规定,并通过实践综合确定。

    ②隔水帷幕带。隔水帷幕带就是将预先制好的浆液通过由井巷向前方所打的具有角度的钻孔,压入岩层的裂缝中,浆液在孔隙中渗透和扩散,再经凝固硬化后形成隔水的帷幕带,起到隔离水源的作用。由于注浆工艺过程和使用的设备都较简单,效果也好,因此国内外均认为它是矿井防治水害的有效方法之一。

    (2)矿井突水堵截。为预防采掘过程中突然涌水而造成波及全矿的淹井事故,通常在巷道一定的位置设置防水闸门和防水墙。

    5.矿山排水矿山的排水能力要达到以下要求。

    (1)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3台泵组成。工作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内应装备2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1条工作,1条备用。水仓应由两个独立的巷道系统组成。涌水量大的矿井,每个水仓的容积,应能容纳2~4h井下正常涌水量。一般矿井主要水仓总容积,应能容纳6~8h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二、矿井火灾防治措施

    1、火灾的定义:凡发生在煤矿井下的火灾,以及发生在井口附近危害井下安全的火灾,都叫做矿井火灾。
  
  2、矿井火灾的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
 
  (1)矿井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烧毁大量的设备器材和煤炭资源,给生产带来损失,而且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弥漫井下,使大批矿工中毒死亡。在有甲烷(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还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其危害更加严重。

    (2)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两种。由外来火源引起的火灾,如灯火、火柴、 吸烟、火炉、放炮、机械摩擦、电焊,电流短路等发生的明火引起的火灾叫外因火灾。由煤炭自燃引起的火灾叫内因火灾,内因火灾占矿井火灾总数的75%左右。
   
  3、预防火灾发生的措施:  

    (1)预防矿井外因火灾的主要措施是防止井下出现明火,电火、炮火。  
   
  防止明火的措施是:井下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井下一般严禁从事电焊、火焊工作,如必须焊接时,要制定专门措施报批;井口房和通风机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防止电火的措施是:井下必须采用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并做到设备性能完好;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防止炮火的措施是:使用安全炸药,不准将药卷内的消焰粉倒掉,不准放明炮、糊炮, 不准用明火、动力线放炮;炮眼封泥要装满,并使用水炮泥;严格按规程规定装药、连线和放炮。
 
  4、预防矿井内因火灾的措施涉及到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

    一是减少发火隐患,预防煤炭自燃。

    在开采技术方面,要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和开采程序,合理布置采区,不得任意采掘规定的段间、区间煤柱,以提高开采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层的矿井先天防火能力。
 
  在通风技术方面,要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采取均压防火措施,加强通风防火管理等,以减少漏风,这对防止煤炭自然发火有重要作用。
 
  预防性灌浆,注阻化剂、惰性气体等。  

    二是掌握自然发火预兆,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然发火消灭在“萌芽”阶段。

    三是对采掘生产过程中遗留下的各种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如加强“三道,维修,加强对废旧巷处理,及时充填煤巷碹,及时处理高温火点等。
 
当井下一旦发生火灾,最先发现的人员应尽可能直接灭火,尽量控制火灾的发展。并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说明事故的地点和性质、范围等情况。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扑救,人身安全又受到威盼时,在弄清火情的情况下,灾区人员要迅速撤离或就近尽快撤入避难硐室。如通路受阻,则应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自救或等候救护。

    火灾和水灾都是煤矿生产中威胁到工人安全的因素,只有切实实施防治措施,才能从底部瓦解这样的危险的形成,为工人的安全起到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