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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运输系统各项规定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2011-05-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织金县青山矿矿井运输系统各项规定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  、概述

  本矿运输系统按巷道布置可分为主要巷道运输系统和采掘巷道辅助运输系统;按运输方式分为煤炭运输和物料运输系统;○1主要巷道煤炭运输系统由23煤仓→皮带运输下山皮带运输→主斜井皮带运输→地面皮带运输筛选系统;辅助巷道煤炭运输系统:各采煤工作面煤炭运输:采煤工作面刮板运输机→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刮板机或皮带机运输→23号煤仓;○2各掘进工作面→各掘进巷道轨道、刮板机联合皮带运输机运输→23号煤仓;再从23号煤仓经皮带下山和主斜井皮带运输到地面。

  物料运输系统:主要巷道物料运输系统,○1皮带运输设备所使用的材料运输系统:地面→主斜井轨道运输→皮带下山平台(也是主斜井井底)→皮带下山轨道运输→皮带运输联络巷轨道运输→23煤皮带运输大巷。辅助巷道物料运输系统,○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物料运输系统:地面→副斜井→轨道运输下山→轨道运输大巷→各联络巷→各采掘工作面。

  综上所述,本矿运输系统基本上分为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及辅助采掘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两大类,每一类又分为两个分类,概括地说是两类四个系统。

  二、成立矿井运输系统管理机构

  总负责人:张善(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组长:李昌林(矿长)

  副组长:覃宏锦(总工程师)

  成员:罗林(后勤工作负责人)、韦伟星(工程师)、杨朝有(安全矿长)、彭志国(生产矿长)、兰基平(机电矿长)、杨仕群(调度室主任)、董秀江(通风防突队)、苏忠斌(质量监督管理员)、张术荣(质量监督管理员)、张玲(质量监督管理员)、刘青江(质量监督管理员)、刘强(施工队负责人)、黄孝强(施工队负责人),黄光德(锚喷队负责人),焉正平(水沟台阶施工负责人)。

  三、 矿井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

  (一)、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

  1、主斜井巷道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巷兼作行人并作为煤炭运输、皮带设备安装、维修使用的材料运送服务,需要经主斜井下放通风设施建筑所需材料必须按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并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运送;

  2、严禁经主斜井轨道运输采掘工作面的煤矸和使用的材料,严禁经主斜井轨道运输井下巷道锚喷、搞水沟及台阶所使用的水泥、砂子等所有材料,严禁经主斜井轨道下放超大物件即重量超过一吨和长度超过2m以上的物件,严禁经主斜井轨道用矿车或材料车运输管道及铁轨等超长材料,需要经主斜井下放铁轨和管道必须按照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才允许运送。

  3、副斜井巷道和轨道下山巷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和材料运输巷道,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锚喷和搞水沟台阶,各种硐室、通风设施建筑,井下使用各种设备等地点所使用的材料都可以运送。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担负这些运输任务外,有时还需要兼作掘进工作面煤、矸或巷道维修清理的煤、矸提升运输作用。

  4、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作为矿井主要材料或煤、矸轨道运输巷道;在日常工作中,严禁任何人员从这两条巷道上、下班行走,上班工作中严禁行走这两条运输斜井,严禁从其它巷道进入到这两条下山斜井行走;需要进入16煤老系统进行抽水、检查或其它工作的人员应从主斜井到轨道下山平台再进入副斜井下山到16煤老系统;需要行走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道进行安全检查、处理安全隐患、开绞车及脱挂钩等人员,在进入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道之前,必须通知副斜井井口绞车工、副斜井下山各绞车工、轨道下山绞车工及副斜井地面、副斜井下山、轨道下山各平台的脱挂钩工停止副斜井下山、轨道下山提升运输工作,并检查各斜井的防跑车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行走副斜井下山或轨道下山绞车道,在行走过程中严禁提升运输,严格遵守“绞车道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的安全规章制度。

  5、总回风斜井作为矿井专用回风巷道,严禁提升运输和行人(除总回风井巷道维护检修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外),严禁辅设电缆、安装电气设备。目前在矿井建设阶段,总回风斜井也正在进行维修过程中,有时需要安装各种管路、搬运超长大件物料必须按照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6、主提升绞车(主斜井绞车、副斜井绞车、轨道下山上平台绞车、皮带下山平台)要有专职绞车工开车,非专职绞车工严禁开绞车;专职绞车工必须经过安全机构认定有安全培训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能上岗。绞车工要持证上岗,当班时严格按照矿部编制的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上班工作期间严禁睡觉和开绞时不得打瞌睡及进行与开绞车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岗、脱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

  (二)、辅助采掘巷道运输系统各项规定

  辅助运输系统包括采掘巷道煤矸和物料运输系统,这两个运输系统的设备和运输线路不同,对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如下:

  1、辅助运输系统各采掘工作面使用的材料从地面经副斜井及轨道下山运输,而且要按照上面第(一)款的3、4、6条规定要求执行;另外,各采掘巷道或其它地点所安装的11.4绞车,必须有专职绞车司机开绞车,非专职绞车司机不得开绞车,绞车司机必须经过矿部管理人员和当班安全员现场考核其熟练掌握小绞车操作技能并经同意许可后把名单报到矿调度室备案方能上岗,经矿部考核合格并已备案的小绞车司机应作为专职小绞车工,其上班工作期间专们负责11.4绞车提放操作,严禁睡觉和开绞时不得打瞌睡及进行与开绞车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岗、脱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

  2、严禁使用皮带运输机和刮板运输机运送材料,特别是严禁使用皮带和刮板运输机输送回采工作面使用的材料及单体液压支柱和金属铰接顶梁、机板、电动机等材料。

  (三)、矿井运送大件材料的有关规定

  1、井下运送大件材料必须经过副斜井下放,大件材料包括井下变压器、水泵、绞车和长度超过2米以上的铁轨、管道等物件,下放这些材料必须按后面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要求进行运输。

  2、运送大件材料的运输系统必须达到上面第(一)款的3、4、6条规定要求,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提升运输。

  (四)、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及其它规定

  1、绞车司机接班后,要认真检查绞车的各部位并试运转,如发出异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

  2、工作时滚筒的开动或停止,速度应逐渐增加或减少,不允许急剧开车或停车。

  3、开车前应先检查信号系统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或信号不清楚,不允许作业。

  4、电动机开动时,两刹车带不允许同时刹死,其刹车带温度不超过70度。

  5、钢丝绳缠绕应均匀,若发出缠乱时,要停止电机的运转后处理,严禁在运行中处理。

  6、在下放重物时,一定要开动电动机,用电控滚筒,严禁放飞车或不带电放车。

  7、绞车司机,工作时要目视前方和把钩工密切配合,不准超拉矿车。

  8、绞车司机开车时,停、拉要及时、平稳。

  9、绞车司机,信号要联系好,严格按照信号指挥操作。

  10、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绞车地脚螺栓及压柱使用情况;○2检查钢丝绳连接及固定情况;○3检查两制动器工作及刹车带接触情况;○4检查有无甩油缺油现象;○5检查轨道完好、道路及水沟畅通情况;○6检查巷道内材料堆码、设备摆放、两侧安全距离、等情况;○7检查巷道内车辆停放及行人、作业情况;○8检查绞车开关、电机、按钮、电缆等电气部分是否完好,电铃信号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开车。

  11、由当班绞车司机和作业人员共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汇报,严禁不检查或设备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必须爱护设备设施,严禁拆卸或人为损坏。

  12、运输信号统一规定为:一声停;二声牵引重车运行(提升);三声牵引轻车运行(放车)。

  13、把钩工为兼职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信号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得用口喊、手势、晃灯等形式传递信号或安排他人代为操作,信号不清或未回信号,严禁开车。

  14、车辆连接必须符合规定,严禁使用非标准销链,或将挂钩挂在矿车把手、车沿上。

  15、绞车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一有异常情况能够立即制动、停止绞车抽绳操作;严禁将脚或身体的任何部位倚靠在绞车上;钢丝绳排列不整齐时,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边运行边处理。

  16、绞车运行时,两手把严禁同时刹住。为防止未运行绞车松绳过多而造成垮绳、咬绳事故,未运行绞车应将离合器手把刹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绞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

  17、绞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范,严密监视绞车运行情况,发现绞车地脚螺栓或压柱松动、异响以及负荷过重等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处理后方可运行。

  18、机电队必须按规定在各绞车处安装合格的综合电铃,同时作好各类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19、在绞车运行过程中,保持绞车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严禁不挂副绳运输车辆,以免造成碾绳。

  20、操作人员着装整齐,工作服袖口必须绑扎好,系好钮扣。 

  四、矿井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斜井、皮带下山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主井绞车、皮带下山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青山煤矿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主斜井井口、主斜井井筒、皮带下山巷上、下斜坡口和中间甩车场斜坡口及平台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

  2、主井绞车、皮带下山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18mm以上,绞车司机及维修工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在每班工作前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并且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3、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并且坚持正常使用;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4、主斜井或皮带下山绞车提升时,提升绞车道要做到“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严禁人员行走绞车道,井筒内所有人员尤其是开皮带机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5、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当车斗在绞车道上运行时,轨道下山巷、轨道下山车场等人员立即躲进防身筒,提放期间严禁在这些巷道内做任何工作,并且同上平台挂钩工一起在绞车道两端警戒,负责制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6、皮带运输机要加强检修维护,开皮带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当主斜井轨道绞车提升时,开皮带机人员要躲到避难硐室或防身硐室,防止飞车装人。

  7、需要经主斜井运送铁轨、管道等超长材料时,只能用人工搬运输送,严禁用矿车或材料架经绞车提升运送。人工运送铁轨、管道时要按如下规定执行:

  ○1井筒内严禁行人或有人做其它工作,所有人员要躲到防身硐内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允许人工搬运。

  ○2经人工在斜井输送铁轨或管道时,抬起或停放铁轨或管子要统一用力,慢慢抬起或放下,抬铁轨或管道中要缓慢行走,上方或下方抬铁轨或管子人员不得半途突然放下铁轨或管子一端或用力甩掉铁轨或管子,防止铁轨或管子飞溜伤人,严禁有人直接抬铁轨或管子端头,防止铁轨或管子摆动有贯性使端头伤人,人员抬管子要离端头1.5米以上地方杠着管子,搬运铁轨或管子前首先在变坡处用粗大麻绳捆绑铁轨或管子的上头,以便在搬运途中临时停放铁轨或管子要固定绳子的另一头来控制铁轨或管子防止往斜井下山飞溜。

  ○3严禁将铁轨或管道沿主斜井底板和轨道上向下自动滑溜运送,防止铁轨或管子往下山飚溜伤人。

  (二)、副斜井、轨道下山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副井绞车、轨道下山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青山煤矿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副斜井井口、副斜井井筒、轨道下山巷上平台、底部车场斜坡口和中间甩车场斜坡口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轨道下山与水泵房管子道交岔处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并长期处于关闭正常工作状态,除非水泵房需要提升运输才能暂时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副斜井下山中部(与中部集中水仓巷交岔处)11.4绞车上15米处及中部车场变坡点附近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在副斜井与轨道下山平台交差处安装的11.4绞车往上15米处,应安装防跑车装置,防止副斜井提升运输发生飞车冲到轨道下山平台,同理,在16号溜煤眼往下5米处应安装阻车器和放跑闸,防止副斜井提升运输发生飞车冲到16煤老系统;

  2、 11.4绞车安装要牢固,绞车安装时要加工有长×宽=1.5×1.2米的2条槽钢底座,绞车安装位置的基础要求:○1当底板是坚硬的厚度1.5米以上的砂岩时,可以安设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长度不得小于1.5米的绞车底座锚杆,每根锚杆使用两卷CK2840锚固剂进行锚固,锚固力≮80KN;○2当底板是坭岩或层状页岩、坭质砂岩等松软或遇水容化及容易风化的岩层时,必须捣实:长×宽×高=1.8米×1.5米×1.2米的水坭、碎石、砂子混凝土绞车机座,机座里埋住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深度不得小于1米的绞车底座螺杆;11.4绞车安装时,先把槽钢底座安装在底座锚杆(或螺杆)上用螺帽拧紧固牢,再将11.4绞车安装在槽钢底座上用螺杆连接底座拧紧固牢,最后再在绞车底座4角用单体液压支柱或木支柱支撑到顶板做压柱,4条压柱要打稳牢固。

  3、副井绞车、轨道下山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副井绞车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22mm以上,轨道下山绞车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22mm以上,11.4调度绞车使用直径Φ15mm以上的钢丝绳;绞车司机(副斜井口、轨道下山平台绞车、调度绞车、11.4绞车等)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每班安全员、11.4绞车工要认真检查在副斜井为轨道下山平台服务的11.4绞车和其它11.4绞车的压柱、底座是否稳定固牢,提升时绞车是否松动、移位,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应立即停止提升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矿调度;同时详细检查刹车是否稳固,如果11.4绞车提升时出现绞车滚筒打滑,重车往后退现象,说明刹车不稳固,必须停止提升,处理刹车系统,及时检修或更换刹车带,调整刹车带螺杆达到稳固刹车的作用,确保绞车安全运行可靠方能允许提升;每班工作前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和各工作面班组长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每班要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4、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5、,副斜井或轨道下山绞车提升时,提升绞车道要做到“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严禁人员行走绞车道,严禁在巷道内做任何工作,井筒内所有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6、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提放车斗期间,脱挂钩工要在斜井绞车道两端进行警戒,禁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7、严禁将空、重车停留在上、下山斜井或斜坡巷道上,以免造成飞车事故;当车斗在斜坡或下山巷道上跳轨时,要立即停止提升,不得强行提放车斗;在斜坡巷上处理跳轨车斗同时,跳道地点往下巷道内严禁有人工作和行人,处理跳轨车斗时,不准脱掉挂好的钢丝绳或串车间的连环扎销来处理车斗,如果是重车难撬上轨道,应把重车卸载,将空斗撬上轨道后再重新装车;绞车司机在处理跳轨车斗过程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注意检查绞车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把绞车滚筒锁住刹好车,确保处理跳轨车斗时钢丝绳不松动,防止车斗往下滑动伤及到撬车人员,如果有提放车信号时必须辨听清楚后方能进行操作,保持绞车起步缓慢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提放车斗。

  8、副斜井及轨道下山提放大件设备和材料时,必须有带班矿领导和安全员现场指挥,必须使用专用材料车斗装载提放,大件设备如变压器、水泵、变速箱(减速器)、刮板机头等和铁轨、各种管道等大件材料要捆绑固牢在车架上,防止在斜井提放过程中脱掉或甩开在巷道上飞溜伤人。

  9、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运送材料时必须按照上述第(二)款的第1至8条的规定执行以外,还要做到运送材料的每一运输环节如主、副斜井、轨道下山、皮带下山等主要运输巷道每级绞车提升,必须有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挂钩、打铃工,做到每一平台绞车提升时有人摘、挂钩并警戒,禁止人员行走绞车道,做到绞车道“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的安全要求,然后才发出提升信号,允许提放材料,严禁非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无人员摘挂钩就提放材料。

  10、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副斜井、轨道下山及底部车场等斜坡巷道上施工作业时,这些巷道必须停止提升运输作业;使用材料、清理煤矸需要提升运输时,在绞车道和底部车场上进行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撤退人员到躲避硐或上平台等安全的地方后,确定绞车道内无人行走和施工作业才允许提升运输。在安装有皮带、刮板运输机的巷道进行喷浆作业时,只有皮带、刮板机停止运转时才能进行喷浆施工作业,皮带、刮板机运转时停止喷浆施工作业,严禁站在(或靠近)正运行的皮带、刮板机上面进行喷浆施工作业。

  11、采掘工作面的皮带、刮板机要加强安全管理,开皮带、刮板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刮板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刮板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和刮板机部件或刮板机跳链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刮板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严禁对正皮带、刮板机机头、机尾开机或做其它工作,刮板机机头、机尾要打压柱,压柱要打稳固牢,放止机尾翘起伤人。

  以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在本矿井下任何地点进行各种施工作业,凡涉及到运输方面的安全要求均按本《安全措施》规定执行,本措施没有提到的均按施工地点《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青山煤矿《工种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煤炭行业规范标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