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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挖爆破安全措施

2011-08-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章守纪,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按规定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和安全宣传标语。

  (5)施工用电中的照明、配电箱、开关箱、架空线、接地接零等部分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布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应编制用电计划,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6)大型机械的保险、限位、防护、指示器等必须齐全可靠,驾驶、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2火工品现场管理

  (1)建立健全的火工品现场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的火工品现场管理制度,所有的火工品必须做到收、发数量一致。

  (3)火工品必须做到当天购买当天用。

  (3)严格控制火工品的领取数量,防止火工品用后剩余遗留施工场地内,凡是用后剩余的火工品,一律退回民爆公司。

  3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1)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使用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执行购买、发放、退库登记手续,并由现场技术值班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认可签字;

  (3)每排炮从装药到爆破整个过程必须由现场值班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守侯在爆破现场;

  (4)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清理验收,装药必须使用木质炮棍,禁止烟火和使用明火照明;

  (5)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堵塞炮眼,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线及雷管脚线;

  (6)起爆前必须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7)控制药量,减少震动,加强防护。爆破现场必须使用坚固材料遮挡封闭,确保爆破飞石不对居民、行人、车辆及其他物体造成伤害;

  (8)炮响之后,必须在15分钟后进入爆破地点,并查清有无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现象,发现盲炮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9)剩余爆破物品必须及时退库。

  4施工用电

  (1)现场照明:照明电线用绝缘子固定,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米,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米。

  (2)配电箱、开关箱:应使用标准电箱,洞内外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安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伏和220伏两种电压等级。

  (3)架空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应离地4米以上,机动车道为6米以上。

  (4)接地接零:接地体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平方毫米,一组二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米,入土深度不小于2.5米,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措施。

  (5)用电管理: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

  (1)挖掘机、卷扬机保险、限位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驾驶、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各类安全(包括制动)装置的防护罩、盖齐全可靠。

  (4)机械与输电线路(垂直、水平方向)应按规定保持距离。

  (5)作业时,机械停放应尽可能稳固,臂杆幅度指示器应灵敏可靠。

  (6)电缆线应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

  (7)各类机械应持技术性能牌和上岗操作牌。

  (8)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9)机械设备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