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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设备线路上的安全措施

2011-09-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井上下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按下列步骤完成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停送电前必须与有关部门汇报或联系妥善。

  二、开关停电后必须将其手柄锁住,并悬挂“禁止送电、有人工作”字样的停电警示牌和停送电对号牌,以防发生误操作。

  三、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刀闸。

  四、验电时,必须注意使用与其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实证明验电器良好,而后再检验被切断电源的设备、线路有无电压。在室外进行验电工作时,往往因为阳光的作用,不易辨清验电器是否有电。因此,应特别慎重、加倍留心,取得确无电压的可靠证明,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办法:

  1、切断电源后,必须在降、配电站(室)内进行验电。

  2、在室外线路上(尤其在分支或环行线路上),必须在用电设备(如电动机、变压器、照明灯等)地点进行观察、听闻、试验和最后进行验电。

  (1)在部分停电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 35KV电压等级时为1米,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时为0.7米,小于规定距离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35KV时0.6米,10KV及以下时为0.35米。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料,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可靠,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以保证工作人员不致触及带电部分,如采取这些措施仍认为不妥时,必须将邻近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切断。

  (2)经检验证明确无电压后,方可将导体进行放电和打短路接地。进行这项工作时,应先连接地端,后接导线端。同杆同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连接地线时,应先接低压,后接高压,先接下层,后接上层。

  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触及接地线。

  (3)上述措施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再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只有当这些措施均妥善的完成后,才准许开始工作。